招标
攀成钢产研加工厂房整改项目-LED吸顶灯等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攀成钢产研加工厂房整改项目-LED吸顶灯等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成钢产研加工厂房整改项目-LED吸顶灯等(PGPGCFHGXHD2305224691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攀成钢产研加工厂房整改项目-LED吸顶灯等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能提供经年检的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提供对应税率的发票扫描件1份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或税务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
2)提被采购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参与,投标无效。禁止注册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2日13时00分至2023年05月2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一、报价是否含税: 1.报价应为不含税价;2.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一票制结算。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1)先货后款,供方凭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的“签收单”到需方办理结算手续;2)供货期间产品单价为合同中约定单价即锁定单价,一票制结算; 2、结算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挂帐,可付金额次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供方;2)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被相关部门查出是虚开或假发票的情况,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三、询比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若有报价不超标底价且总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成交; 2、最低报价供应商总价超过标底价时,由评审委员会按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总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优惠报价,如供应商优惠报价后报价低于标底价则推荐成交; 3、如优惠报价后的供应商仍超过标底价,评委会给出结果由委托方确定意见; 4、若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位,投标时间靠前的优先。
2023年05月22日
公章Epoin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成钢产研加工厂房整改项目-LED吸顶灯等(PGPGCFHGXHD2305224691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攀成钢产研加工厂房整改项目-LED吸顶灯等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能提供经年检的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提供对应税率的发票扫描件1份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或税务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
2)提被采购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参与,投标无效。禁止注册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2日13时00分至2023年05月2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
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390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
联系人: | 魏雪梅 | 联系人: | 熊仲夏 |
电话: | 87709413 | 电话: | 028-87708896 |
一、报价是否含税: 1.报价应为不含税价;2.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一票制结算。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1)先货后款,供方凭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的“签收单”到需方办理结算手续;2)供货期间产品单价为合同中约定单价即锁定单价,一票制结算; 2、结算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挂帐,可付金额次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供方;2)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被相关部门查出是虚开或假发票的情况,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三、询比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若有报价不超标底价且总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成交; 2、最低报价供应商总价超过标底价时,由评审委员会按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总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优惠报价,如供应商优惠报价后报价低于标底价则推荐成交; 3、如优惠报价后的供应商仍超过标底价,评委会给出结果由委托方确定意见; 4、若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位,投标时间靠前的优先。
2023年05月22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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