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X19-01-024Z(F)(二次)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029-8675782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吴霁瑾
电话:1809258117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二次),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427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中有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科目)的体检医疗机构;7.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确认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1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8 09:00:00至2019-11-0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一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8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08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2581173
2、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韦曲南街支行
4、账 号:2615 7001 0400 0686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