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基本情况: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56号)文件要求,拟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电子化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上传至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化婚姻登记档案260984宗。
(三)项目内容:
1.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对1957至2009年共125721宗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整理(对区档案馆提供的电子档案和目录台账进行整理)。
(1)业务分类整理:按照年份、登记业务类别、区级/街镇级属性对婚姻登记档案扫描件的存放目录进行分类整理。
(2)文件夹规范命名:对存放单笔婚姻登记档案的文件夹的名称按照“姓名+登记日期”组合的方式进行规范化命名,确保档案扫描件能够与对应婚姻登记记录关联。
(3)电子文件格式转换:对档案馆扫描的tif格式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PDF)。
2.婚姻登记档案问题数据分析与处理。
(1)对1957至2003年共77679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比对,针对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及完善等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a、在上面步骤中梳理形成的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与婚姻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问题数据。
b、对差异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与处理,工作包括:找出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编写《问题数据处理方案》;基于《问题数据处理方案》,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讨论、确定方案;根据确定方案,依据原始档案对婚姻系统中的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完善处理(含新增、修改、删除)。
(2)对2004至2012年共76938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比对,针对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及完善等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a、在上面步骤中梳理形成的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与婚姻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问题数据。
b、对差异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与处理,工作包括:找出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编写《问题数据处理方案》;基于《问题数据处理方案》,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讨论、确定方案;根据确定方案,依据原始档案对婚姻系统中的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完善处理(含新增、修改、删除)。
(3)对2013至2021年共106367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比对,针对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及完善等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a、历史数据比对:做数据查重、身份证问题进行检查。
b、根据比对结果:结婚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数据修正处理。
3.婚姻登记档案关联上传服务。
1957至2021年共260984宗婚姻登记档案关联上传服务。
(1)电子档案上传与关联:在上面整理、完善处理好的数据基础上,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识别每宗婚姻登记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进行约15万宗电子档案材料批量上传与关联(含登记记录关联)。
(2)质量检查:为确保数据上传与关联质量,对随机生成的记录数据进行抽查。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280000.00)。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信息技术服务或信息数据处理服务的企业。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3.单位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经营范围,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开展。
4.具备电子政务类的软件开发类、运维运营类项目经验。
5.报名单位须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
2.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香洲区健民路香山湖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旁)。联系人:李广英;联系电话:0756-2276368。
3.报名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至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电子政务类的软件开发类、运维运营类项目的合同或验收报告。
4.待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电话通知参与报名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文件,前往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参与现场报价,逾时不候。
(1)报价文件须用信封进行封装(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2)报价文件组成:
a、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加盖公章,报价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无提交报价视为放弃)。
b、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xlsx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基本情况: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56号)文件要求,拟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电子化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上传至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化婚姻登记档案260984宗。
(三)项目内容:
1.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对1957至2009年共125721宗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整理(对区档案馆提供的电子档案和目录台账进行整理)。
(1)业务分类整理:按照年份、登记业务类别、区级/街镇级属性对婚姻登记档案扫描件的存放目录进行分类整理。
(2)文件夹规范命名:对存放单笔婚姻登记档案的文件夹的名称按照“姓名+登记日期”组合的方式进行规范化命名,确保档案扫描件能够与对应婚姻登记记录关联。
(3)电子文件格式转换:对档案馆扫描的tif格式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PDF)。
2.婚姻登记档案问题数据分析与处理。
(1)对1957至2003年共77679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比对,针对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及完善等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a、在上面步骤中梳理形成的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与婚姻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问题数据。
b、对差异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与处理,工作包括:找出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编写《问题数据处理方案》;基于《问题数据处理方案》,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讨论、确定方案;根据确定方案,依据原始档案对婚姻系统中的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完善处理(含新增、修改、删除)。
(2)对2004至2012年共76938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比对,针对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及完善等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a、在上面步骤中梳理形成的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与婚姻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问题数据。
b、对差异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与处理,工作包括:找出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编写《问题数据处理方案》;基于《问题数据处理方案》,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讨论、确定方案;根据确定方案,依据原始档案对婚姻系统中的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完善处理(含新增、修改、删除)。
(3)对2013至2021年共106367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比对,针对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及完善等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a、历史数据比对:做数据查重、身份证问题进行检查。
b、根据比对结果:结婚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数据修正处理。
3.婚姻登记档案关联上传服务。
1957至2021年共260984宗婚姻登记档案关联上传服务。
(1)电子档案上传与关联:在上面整理、完善处理好的数据基础上,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识别每宗婚姻登记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进行约15万宗电子档案材料批量上传与关联(含登记记录关联)。
(2)质量检查:为确保数据上传与关联质量,对随机生成的记录数据进行抽查。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280000.00)。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信息技术服务或信息数据处理服务的企业。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3.单位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经营范围,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开展。
4.具备电子政务类的软件开发类、运维运营类项目经验。
5.报名单位须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
2.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香洲区健民路香山湖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旁)。联系人:李广英;联系电话:0756-2276368。
3.报名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至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电子政务类的软件开发类、运维运营类项目的合同或验收报告。
4.待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电话通知参与报名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文件,前往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参与现场报价,逾时不候。
(1)报价文件须用信封进行封装(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2)报价文件组成:
a、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加盖公章,报价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无提交报价视为放弃)。
b、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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