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一标段、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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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701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一标段、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一标段、三标段监理已由 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字[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园区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园区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一标段、三标段监理;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一标段、三标段监理;
2.1.3 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
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5 质量标准: 合格;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1 09:00至2023-1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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