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4-zb1-zb-002-0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天航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晓娜136991972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张家川新华一期 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新华一期 50MW 风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 招标人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张家川新华一期 50MW 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距张家川县城约 17km。风电 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 106°15'27.74"~106°18′5.94″,北纬 35°5′26.51″~35°10′7.52″,海拔高程在 2100m~2500m。风电场位于关山山脉的数条纵横相连的山脊之上,地 形起伏较大。风电场场址西侧有 G566 高速经过,北侧有 G8513 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条件较 为便利。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50MW,拟安装 10 台单机容量为 5.0MW 的风电机组,配置装机规模的 5MW/10MWh 储能系统,与同一地区另外两家单位(100MW 光伏项目和 50MW 光伏项目)共建一 座 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费用三家共同分摊。 统、110kV 升压站、送出工程、接入系统及配套工程(含对侧间隔扩建改造)等的勘察设计,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 台单机容量 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5MW/10MWh 储能系 2.2 招标编号:BRR24-ZB1-ZB-002-019。 2.3 建设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发包人提供设备除外),道路清障,建安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 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保险等,以及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前期、建设期、并网及验收等的全部手续及证照办理,建设用地征租地,移交生产前维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具体 范围如下: (1)勘察设计服务。工程勘察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设计阶段的地形测绘及岩土勘察(含地形图购买和测量、地质勘探)、气象数据收集。风电 场 1:2000 地形图测绘,升压站、风机点位的 1:500 地形图测绘,集电线路、送出线路、道路的 1:500 地形图测绘,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塔基断面的 1:200 地形图测绘,满足工程 要求的其他勘察测绘。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从初步设计(含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及优 化、施工图会审与设计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 题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一系列工作,除整体设计外还应包括水保环保专项设计、项目标 段涉及的消防等其他专篇设计,组织设计联络、协调会。 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概预算、计算书、设备及材料 技术资料(含选型设计、技术规格书)、风机机组安全性复核资料、可编辑的 CAD 版图纸等。满足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对应深度要求,满足订货与安装要求,满足行业或项目公司及上级 单位对阶段性成果审查或批准要求。完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审批工作;编制安全 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 (2)设备及材料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预应力锚栓)、储能系统 及箱变的采购及运输由发包人负责,其余所有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服务由承包人负责;上述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厂内试验、监造、现场交货、接卸与开箱检查、仓储保管、场内运输或二次转场等由承包人负责。承包 人还应提供提供现场培训服务、组织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有关厂家的配合工作。 (3)土建、安装与调试。土建、安装与调试主要包括本项目内所有永久以及临时工程 的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以及所有试验、调试、系统试运行、消缺和成功通过试运 行的验收,负责工程保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竣工验收前的成品看护、竣工清场 计批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环保、水保、土地复垦、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施 工证件和批件办理手续、运输道路及地方关系协调等手续、质量监督手续、并网手续、验收 手续,并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并承担以上手续办理 等。 (4)本项目建设手续及证照的办理。建设手续及证照的办理工作须满足项目工程建设 所需的一切合规性(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三证一书的手续、项目有关设 以及协调的所有相关费用。 (5)本项目征租地拆迁及关系协调。征租地拆迁及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 设计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征地与租地(包含发包人及监理人生活办公用房要求)、地上地下物 拆迁、青赔、树木伐移、跨越措施等,自行解决与地方关系、产权单位等的协调问题,满足 工程进度的要求,并负责所有征租地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迁坟补偿费、地上地下 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跨越措施及补偿费、工作经费、地方关系及产权单位协调费等。 (6)本项目试运行。负责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 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 (7)负责本项目竣工期移交。竣工期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环境保 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专项验收;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网验收等;以及发、送、变电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消缺、并网、商 业运行;性能试验及质量保证;竣工投产;移交生产;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归档(含竣工文 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数字化交付相关文件);配合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 项目及工作。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 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 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电力工程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3)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已完成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 EPC 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1)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注册电 (2)担任过风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证 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风 电工程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担任过风电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 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需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但施 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 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以及专职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 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 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 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 不超过 2 家;(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 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 16: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 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 件上传,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 (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 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 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 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 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 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电 话:135187960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建行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李天航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边伟、卢晓娜 联 系 电 话:010-52209115、13699197204 邮 箱:chinabrr12@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卢晓娜 电 话:13699197204 电子邮件:chinabrr12@163.com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 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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