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监理服务第一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振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征集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15
项目名称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DC-2024-XM20-GCFW-015
征集开始时间 2024-09-23 17: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4-09-26 17: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11
采购单位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振东
联系电话 29306666-8703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项目处理面积约12.07万平方米,含清表工程、土方工程及振动碾压工程,本次招标为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监管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施工及后期维保阶段各项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环境监理、项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进场员工登记造册)管理等内容)。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报价函
报价要求 不超过95000元(含税)。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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