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响水县人民医院医院新院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212011120001 | 项目名称 | 响水县人民医院医院新院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9212011120001-BM-002; | 标段名称 |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3209212011120001 项目标段编号:3209212011120001-BM-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 已由 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 响行审投资审【202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金海路东侧、326省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2757.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8264.22平方米,其中包括门诊医疗楼约53499.50平方米,病房楼约75879.44平方米,妇幼保健楼约31298.00平方米,传染楼约9408.38平方米,行政科教综合楼约20304.70平方米, 120急救中心约2026.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约200.00平方米,洗衣房、垃圾暂存间约1249.40平方米,连廊约3398.80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4493.74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服从项目工程工期要求(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多次进场检测,每次在接到招标人委托任务后6小时内必须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并提供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1.4服务质量要求: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批次及频率需要,该工程所有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项目建设期为招标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检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报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2.1.5验收: 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质量: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整个项目的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附属综合配套设施工程的所有按规定必须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桩基检测(检测桩中部分系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方法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确定)、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等)、钢结构工程、建筑绿色施工工程、沉降观测、地下人防位移检测、人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及运行、项目周边房屋安全检测、防雷检测等;③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苯、氡、TVOC等)、环保验收检测、市政配套工程、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门窗等)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如投标人无相应检测资格但本项目需检测的项目,须由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报招标人备案)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2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12月-2021年5月或2021年1月-202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3.7.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7.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以监理单位身份进入系统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1.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1.2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8.1.3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8.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8.2工程付款:本项目检测费实行分期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检测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在工程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结清(以上付款均无利息),部分已委托检测的项目按省定收费标准的50%支付,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原检测单位。 注:本项目合同计税方法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帐户。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价的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4质量保证金:/ 8.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6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7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响政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于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单独支出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须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对于刻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中标人将限制其参与响水县政府国有资金项目招标。 8.8因施工场地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价格市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33 号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4楼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600 联 系 人:唐发奎 联系 人:周猛勇 电 话:13611521611 电话:1301655856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35941063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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