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双鸭山分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12887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欣13100859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双鸭山分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4-23 16:0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24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26 00: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双鸭山分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JZB-2023-1288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双鸭山分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 双鸭山电信2023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主要负责法律顾问及律师代理服务。协助公司处理各种纠纷,以公司代表的身份,通过协商、谈判友好解决上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为公司提供诉讼或仲裁;必要的时候,作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或仲裁。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估算金额:49000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规章制度审核、法律意见书制作、合同范本制作、合同审查及法律培训等基本法律服务及完成项目服务所需一切费用)。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6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4个月。 1.8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4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4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4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资格要求 2.3.1参选人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2参选人未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竞争对手建立长期法律服务关系(提供承诺书)。 2.3.3参选人及指派律师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与其他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提供承诺书)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不收取现金,只接受公对公汇款。(电汇请用单位账号,并务必备注比选编号)。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3年4月23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双鸭山分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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