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昌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对雅畈垃圾压缩站设备更换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雅畈垃圾压缩站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盈泰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揽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威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华鑫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随州市烈山大道222号、湖北省随州市金泰国际1-1-113号
被投诉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易购国际8-2栋106
相关当事人:枝江市白洋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镇陵江后街
三、基本情况
因对被投诉人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分别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向我局递送投诉,我局于4月7日受理。投诉事项:招标公司及采购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评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投诉事项,谈判小组未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条“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和第三十一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该项投诉成立。
综上所述,本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处理如下:
投诉人的投诉有效,鉴于该采购项目已发布采购终止公告,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枝江市白洋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改正错误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责令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人缴纳的采购文件工本费。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昌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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