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九姑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龙建招2020-62F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泉市九姑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产业[2020]75号文件(项目代码为2020-331181-78-01-1151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龙泉市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组织实施模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九姑山。 建设内容:新建入口景观,对原有游步道、绿道和休憩亭进行改造,总用地面积6995平方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本项目总估算652.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556.6万元,设计费11.8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龙泉市九姑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设计: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优化、施工图预算及调整、竣工图文件等服务内容,完成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同时包括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 ② 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 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其相关内容;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等),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 ④项目管理: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管理和培训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但不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等服务工作。 2.3 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要求 ①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并完成优化,施工图经审查确定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期:90日历天(9月30日前主要游览路线或重要节点工作内容基本完成)。 ② 缺陷责任期(质保期):至少12个月。 2.4质量要求 ①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要求。 ②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验收。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担任,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4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委派)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成员单位拟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均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网址: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8 月 19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止;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2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网址: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龙泉市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 人:王小卿 电 话:13857057978 电 话:0578-7121468 邮 编:323700 邮 编:323700
2020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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