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社会代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2021-06-14654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宝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妤1394404349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08
公告正文
[社会代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公告邮箱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6-14654


项目名称: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检查、防火检查、暗查暗访等业务活动租赁车辆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预算金额花费结束之日止


3.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4.服务地点:长春地区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


3.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 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将下述材料按照顺序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一套完整PDF格式) 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144515179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5)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誉截图;


(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参加政府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应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方式:李宝刚 0431-88777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系方式:董妤 13944043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妤


电   话:13944043499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8777076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9440434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5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服务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检查、防火检查、暗查暗访等业务活动租赁车辆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预算金额花费结束之日止 3.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4.服务地点:长春地区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 3.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 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1-06-28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二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邮箱获取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7-08 14: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1-07-08 14:30

地点

邮箱获取1445151796@qq.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董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94404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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