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南帮南排土场复合边坡参数优化及稳定性分析研发项目的地质补充勘探与评价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g-nyxg-cg-2023-24
预算金额39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17609047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南帮南排土场
复合边坡参数优化及稳定性分析研发项目的地质补充勘探与评价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G-NYXG-CG-2023-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南帮南排土场复合
边坡参数优化与稳定性分析研发项目的地质补充勘探及评价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哈密三塘湖煤田中部,位于巴里坤县城北部120km, 行政区划隶
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本矿外部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矿区南部约3km为G331,该国
道道西至木垒县鸣沙山,东至三塘湖镇。三塘湖镇有公路可直达巴里坤县、淖毛湖镇和老爷
庙口岸等。本矿按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规模5.0Mt/a,设计服务年限187.22年;若按总体规
划最终规模20.0Mt/a,服务年限48.04a。剥离采用单斗一卡车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一
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剥采工程采用分层采装工艺,台阶高度10m。采装设
备选用斗容8.0m³液压挖掘机,运输设备选用载重91t自卸卡车。
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研究、边坡变形破坏机理研究、边坡稳定性分
析与评价、边坡综合治理措施方案论证与控制开采技术研究以及试验工作项目乙方到场外业
钻探(详见技术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
5.交付地点:新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合格规范及满足甲方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南帮南排土场复
合边坡参数优化及稳定性分析研发项目的地质补充勘探与评价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南帮南排土场复
合边坡参数优化及稳定性分析研发项目的地质补充勘探与评价工程)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资质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资质甲级;
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资质甲级地质灾害防治施工资质甲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合同额不低于100
万元的边坡治理研究相关业绩 (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和经专家组验收通过的相关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露天开采或边坡相关专业研究
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一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边坡稳定评价、治理、
施工等相关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反应项目负责人;
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须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企业,提
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
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
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
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
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
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
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需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声明联
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
加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协议中所有分
工职责及义务由联合体成员承担对等责任及履约能力,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如投标人独立承担该项目工作,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无须
附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
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
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问:2023年09月27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2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增“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999333270
电子邮件:xjnyjtsth@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 黄女士0991-7673187
电 话: 17609047121
电子邮件: xjnyd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