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工020-311693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6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挂网版).doc招标公告-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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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内容:
开始时间:
2023-01-06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3-02-06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02-06 10:00:00
发布日期:
2023-01-09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挂网版).doc招标公告-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挂网版).doc
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已由黄埔区发展和改革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440116-04-01-4804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2.2招标内容: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芯片园区内,改革大道以东、凤凰五路以南JLGY-J2-5地块。总用地面积:1450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项目总建筑面积442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40276平方米,包括主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198平方米,中试及研发楼建筑面积14502平方米,后勤楼建筑面积4990平方米,污水工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000m2。项目计容建筑面积4027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1.3工程建设规模:2.1.2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广州知识城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芯片园区内,改革大道以东、凤凰五路以南JLGY-J2-5地块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检测范围:2、本标段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内容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常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道路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绿化工程检测、道路照明检测、钢结构检测、人防结构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包括智能化系统、消防、防雷检测)、声环境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最终业主出具的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变形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等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后所有检测、监测方案及工程量清单需报送发包人审定确认后方可实施。
(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监测范围:(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名录明细表》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投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投标人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2.2.5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筑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补偿,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表中监测项目作为结算的依据(即结算时:《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的监测项目,按《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的全费用单价乘以实际监测次数(实际监测次数必须能够满足相关监测规范要求,经委托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下浮4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没有的监测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穗建检协(2013)12号)等并结合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有关规定确定全费用单价,乘以实际监测次数(实际监测次数必须能够满足相关监测规范要求,经委托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下浮4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没有的监测项目,且无法按国家省市区收费标准确定全费用单价的,按委托人认可的行业标准下浮40%或市场价确定全费用单价,乘以实际监测次数(实际监测次数必须能够满足相关监测规范要求,经委托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以外的监测内容涉及两个及以上收费标准的,按最低价格计取;最终结算以建设业主审定结算价为准。)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的检测、监测项目和全费用单价供投标人报价参考,表中检测项目作为结算的依据(即结算时:《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的检测、监测项目,按《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的全费用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经委托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没有的检测项目,按合同7.1.1~7.1.15条款确定全费用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经委托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无法按照国家省市区收费标准确定全费用单价的,按照委托人认可的行业标准下浮30%或市场价确定全费用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经委托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国原生益生菌研发平台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名录明细表》以外的检测项目涉及两个及以上收费标准的,按最低价格计取;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审定结算价为准。)。2.2.4最高限价:450.00万元。2.2.3服务期: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且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8.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相应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3.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3.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接受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明确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6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3.8.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和(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和(或)签字。“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3.8.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2月6日09时45分至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2开标室。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6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1月6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5开标时间: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2开标室。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电话:020-82219363、18998352522联系人:黄工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花工联系电话:020-3116938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429
日期:2022年12月30日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花工联系电话:020-3116938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429异议受理部门:益可维(广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参考格式)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填写联合体各方名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体按合同要求。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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