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储债项目开立银行专户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储债项目开立银行专户
项目编号: HZXC-20190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7日
开标日期: 2019年10月31日14:00
第一中标单位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联系地址:芜湖市北京路1号
中标利率:0.00140972%
第二中标单位名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之星301号
中标利率:0.00141%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储债项目开立银行专户,1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娄祥顺 钱毅 吴璟 凤小勤 程冗喆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丁媛
联系方式:15905530159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67号10号楼1单一601室
项目负责人: 胡益龙 联系电话: 17856906261
收费标准: 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执行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0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九洲广场西1栋1002室,联系电话:1785690626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情形描述:未提供星号条款要求的承诺函
依据条款、法规:标有“*”的实质性参数不满足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情形描述:报价利率不符合银行自律公约和国家利率规定
依据条款、法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