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溪县参洋河滨路(西溪大桥下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6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1]050号
预算金额26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奕田135050205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编号安建招字[2021]050号安溪县参洋河滨路(西溪大桥下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审[202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参洋河滨路(西溪大桥下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参内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溪县参内镇,道路起点位于东二环路,终点位于支十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4m,道路全长约376.055米,项目主要用于服务道路北侧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出入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6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1762.08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委托与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5.2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 取样、试验、测试、岩土工程设计等勘察作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市政管线(雨水、给水、电力、通信、燃气及路灯等,其中燃气、通信仅作管位预留)、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的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10 9 090000秒至2021 10 14 1700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并将其清晰的彩色扫描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11 02 100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7.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有效的减少人员聚集,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8. 费用

8.1设计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5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值、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暂按人民币1762.08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31.7838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8.2勘察费计算办法:本项目的勘察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0%计取。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7楼,邮编:362400

电话:18950356986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01,邮编:362000

电话:13505020567,传真:0595-22117583

联系人:林奕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号:35050165640709123456

账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号:1533001001001729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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