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南票区防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kzb-202001-49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德利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郁思博0429-2662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7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南票区防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防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1 17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ZB-202001-49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防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01包:1200000元;02包:440000元;03包:180000元;04包:49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1200000元;02包:440000元;03包:180000元;04包:490000元

采购需求:01包:呼吸机 02包:心电监护仪、高流量氧疗仪 03包:试剂盒、防控救治药品 04包:帽子手套鞋套、口罩、防护服隔离服、护目镜、面屏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02包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国内注册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

03包、04包: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国内注册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

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10 23 2020 10 29,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17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01包、02包: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7、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8、报名合格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邮寄)。

03包、04包: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7、报名合格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邮寄)。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名称、项目包号,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2662688联系确认。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卫生健康局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杨德利(0429-4192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锦绣花园市场2号门市

联系方式:0429-2662688          

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市分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910101040014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思博

电 话:0429-266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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