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EPC总包及其他三项设计服务合并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21080150z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包钢设备工程部
招标联系人张东亮2669457
招标代理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邓娟0472-266964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EPC总包及其他三项设计服务合并招标
发布时间:2021-09-03
项目编号 | ZG21080150Z | 项目名称 | 《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EPC总包及其他三项设计服务合并招标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09/08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1/09/04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1/09/24-- 09:00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EPC总包及其他三项设计服务合并招标 ,招标人为设备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1080150Z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解决包钢股份公司四个钢厂存在的无组织烟尘排放无法达到环保要求,从而新建或改造屋顶三次除尘、二次除尘系统以及其他零星产尘点治理。 本次招标采购包括包钢股份《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EPC总包工程以及包钢股份《炼钢厂 150T 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新增三次除尘项目》设计服务、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产线三次除尘系统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共四项采购内容的打包招标采购,其中四项设计服务整合评审。五项内容分别报价、根据综合评标结果确定唯一中标人,中标后该中标人与相关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一)薄板厂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总体工期:合同签订后270天建成投运,其中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付款方式: (1)设计服务及其他: 1、初步设计完成并审查通过后40天内,支付30%; 2、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支付30%; 3、现场服务完成且投产60天内办完设计结算,支付30%; 4、设计结算后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10%尾款 (2)建安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运、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竣工及环保、消防验收后,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建安(含设计)价款的90%;剩余建安(含设计)价款的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3)设备费: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付设备价款的60%,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发票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钢管公司新增三次除尘项目 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他各阶段工期详见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 1、初步设计完成并审查通过后50天内,支付30%; 2、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支付30%; 3、现场服务完成且投产60天内办完设计结算,支付30%; 4、设计结算后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10%尾款。 (三)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产线三次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他各阶段工期详见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1、初步设计完成并审查通过后40天内,支付30%; 2、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支付30%; 3、现场服务完成且投产60天内办完设计结算,支付30%; 4、设计结算后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10%尾款。 (四)炼钢厂 150T 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他各阶段工期详见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1、初步设计完成并审查通过后40天内,支付30%; 2、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支付30%; 3、现场服务完成且投产60天内办完设计结算,支付30%; 4、设计结算后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10%尾款。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EPC总包及其他三项设计服务合并招标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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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4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三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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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09/08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09/24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等上发布。 | ||||||||||||||||
7.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310房间。 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异议接收:0472-26696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包钢设备工程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张东亮 联系电话:2669457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邓娟 0472-266964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 ||||||||||||||||
2021/09/03 |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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