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鸭山西站停车场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位置: 双鸭山西站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双鸭山西站停车场招商编号:佳站20230809
三、项目限定用途:停车场
四、竞商人需提供资质及身份证明资料为:竞标人单位名称(自然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送至佳木斯站财务科。
五、房屋面积、底价、租期、租金收取方式:
双鸭山西站停车场25000平方米,底价50万元 ,租期一年,租金收取方式为一次性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账户。
六、项目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七、报名、资质审核及交纳保证金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2023年8月9日17时至2023年8月17日17时止。
3、资质审核:注册报名后,竞商人资质通过招商人审核后才有资格参加网上竞价,审核截止至2023年8月17日14时止。
4、交纳投标保证金:于2023年8月17 日9时前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银行账户。竞拍保证金金额按十万元交纳,竞商保证金用于证明竞商人的诚意及实力,竞商人中商后直接用于抵用租金,若不中则于10个工作日退还。特殊情况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佳木斯站财务部门交纳。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账号:0904021509221070741;开户银行:工行站前支行
八、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本次竞价不延时,以系统最后确认价为最终竞拍价格,价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竞拍加价幅度:1万元。
九、竞商须知:
1、承租人中标后负责停车场所需设备安装(包括监控设备出入口、收费口设备、标识、围栏、公告板等设备安装)租期到期后不得拆除。停车场内原有设备租期到期后如有损坏商家必须修复完好,否则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损坏费用。
2、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3、承租人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时需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消防和筑建相关标准,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报车站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卫生费等与场地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执照不得以铁路、车站字样),经招商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准开业。
6、承租人做好防火、防盗、清雪等工作,冬季要及时清雪,做到有雪必清,不能影响停车场内交通安全,如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承租人负全责。
7、承租人按照政府批复收费标准和免费车辆执行车辆管理。
8、承租人雇佣人员发生一切事情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管理。
9、禁止转租转包。
10、如因停车场经营影响运输生产、停止营业,互不承担责任。
11、承租人不得在停车场内修建任何形式建筑物。
12、按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3、如遇政策调整、上级命令和规定、场地用途改变、站舍拆迁改造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中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开标及竞标时间、网址:2023年8月18日9时—11时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开标竞价。如因网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拍时,佳木斯站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十一、竞标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1日止。
十二、特别约定:竞商人中商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竞商保证金将按《场地租赁合同》约定转为场地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如中商人违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则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并由招商人将中商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王丹, 0454-8920622。
十四、此公告解释权归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所有。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双鸭山西站停车场招商编号:佳站20230809
三、项目限定用途:停车场
四、竞商人需提供资质及身份证明资料为:竞标人单位名称(自然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送至佳木斯站财务科。
五、房屋面积、底价、租期、租金收取方式:
双鸭山西站停车场25000平方米,底价50万元 ,租期一年,租金收取方式为一次性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账户。
六、项目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七、报名、资质审核及交纳保证金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2023年8月9日17时至2023年8月17日17时止。
3、资质审核:注册报名后,竞商人资质通过招商人审核后才有资格参加网上竞价,审核截止至2023年8月17日14时止。
4、交纳投标保证金:于2023年8月17 日9时前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银行账户。竞拍保证金金额按十万元交纳,竞商保证金用于证明竞商人的诚意及实力,竞商人中商后直接用于抵用租金,若不中则于10个工作日退还。特殊情况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佳木斯站财务部门交纳。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账号:0904021509221070741;开户银行:工行站前支行
八、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本次竞价不延时,以系统最后确认价为最终竞拍价格,价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竞拍加价幅度:1万元。
九、竞商须知:
1、承租人中标后负责停车场所需设备安装(包括监控设备出入口、收费口设备、标识、围栏、公告板等设备安装)租期到期后不得拆除。停车场内原有设备租期到期后如有损坏商家必须修复完好,否则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损坏费用。
2、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3、承租人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时需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消防和筑建相关标准,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报车站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卫生费等与场地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执照不得以铁路、车站字样),经招商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准开业。
6、承租人做好防火、防盗、清雪等工作,冬季要及时清雪,做到有雪必清,不能影响停车场内交通安全,如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承租人负全责。
7、承租人按照政府批复收费标准和免费车辆执行车辆管理。
8、承租人雇佣人员发生一切事情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管理。
9、禁止转租转包。
10、如因停车场经营影响运输生产、停止营业,互不承担责任。
11、承租人不得在停车场内修建任何形式建筑物。
12、按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3、如遇政策调整、上级命令和规定、场地用途改变、站舍拆迁改造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中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开标及竞标时间、网址:2023年8月18日9时—11时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开标竞价。如因网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拍时,佳木斯站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十一、竞标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1日止。
十二、特别约定:竞商人中商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竞商保证金将按《场地租赁合同》约定转为场地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如中商人违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则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并由招商人将中商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王丹, 0454-8920622。
十四、此公告解释权归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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