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420240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叙州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为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5、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安排
我区将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培训对象需求,用好培育对象库分产业分群体确定年度培训目标,认真编制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工作督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日常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项目监管、指导和服务。
★(二)提升培育质量
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调度培训进度,加强对培育机构质量效果抽查。结合农时农事安排和学员需求,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农业经理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和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创新培训方法并踏实开展好后续跟踪服务走访活动,培训机构帮扶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参训学员到农业企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定岗实训,提高培训实效,促进就业。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分级开展绩效评价。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不断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验收,并接受上级部门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开展的线上考核。对不按计划开展培训、管理不力、培训效果不佳的培训机构,取消其承担项目的资格。
★(三)用好培育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培训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
1.继续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积极参与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先锋资助项目评选活动,利用政策宣传“明白纸”、村社广播、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努力实现信息到户到人,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农民培训参与度,优秀典型挖掘宣传。鼓励培训机构搭建交流展示平台,通过举办技能比赛、专题论坛等,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参训学员积极到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定岗实训。培训机构提交典型学员材料不少于2篇,在省级媒体宣传不少于1篇,市级体不少于2篇,一般性信息不少于2条。
2.培育(训)机构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要求提交给采购人必备的档案资料,包含音视频和电子文档,打包归类,整理规范。
注:以上为主要服务要求,但不仅限于以上要求,培育(训)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工作。
★(五)强化安全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落实专人做好跟踪服务管理,加强对承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踪服务指导,督促各承训机构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制,树立安全底线思维,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六)服务标准及总体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服务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本项目所涉及的现状及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②健全的组织架构及培训人员部署;③教学计划进度安排,④具体服务实施方案。
2.服务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学员管理;②资料管理(建档规范并装订成书);③农民培育信息;④数据库管理。
3.项目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内部管理职责分工、②安全管理预案、③培训现场调度和后勤保障措施、④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4.应急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应急预案、②培训人员安全保障措施、③培训现场服务支持措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62033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360号
联系方式:15983125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
联系方式:0831-5892208/5892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31-5892208/5892221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