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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工作定级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要求,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工作的定级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为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组织协调评审、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制作证书牌匾等具体工作,服务期限为: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评审单位
评审单位为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现场评审、指导企业整改、复核整改成效等工作,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1.申请定级的企业类型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油站,评审标准分别为《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川应急厅〔2021〕88号)和《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川安监〔2012〕254号)。
2.申请定级的企业应在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工作平台(https://wh-stand-ent.scdem.cn/)上进行自评及申请。
3.2023年7月31日之前进行自评及申请的企业,应根据企业现状重新提交自评报告及申请。
4.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咨询方式
1.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吴龙翔 15902834665;田密18482163615
柯长娟 15336273196
邮箱:18482163615@139.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
2.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蒲宏兴 13548113174
邮箱:307782154@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6号
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50。
特此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4日
一、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为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组织协调评审、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制作证书牌匾等具体工作,服务期限为: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评审单位
评审单位为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现场评审、指导企业整改、复核整改成效等工作,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1.申请定级的企业类型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油站,评审标准分别为《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川应急厅〔2021〕88号)和《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川安监〔2012〕254号)。
2.申请定级的企业应在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工作平台(https://wh-stand-ent.scdem.cn/)上进行自评及申请。
3.2023年7月31日之前进行自评及申请的企业,应根据企业现状重新提交自评报告及申请。
4.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咨询方式
1.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吴龙翔 15902834665;田密18482163615
柯长娟 15336273196
邮箱:18482163615@139.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
2.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蒲宏兴 13548113174
邮箱:307782154@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6号
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50。
特此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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