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szs)000999
预算金额29.1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SZS)000999 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4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分包名称: 平罗县2024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9116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CMA证书完整附表,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方法、监测项目;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数据上传、分析评价报告的撰写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抽样、检验等工作要严格符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按采购人要求地点执行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合同条款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合同条款执行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优化抽检品类,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减少重复抽检,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强化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核查处置成效,着力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 (一)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本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 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豆类、生干坚果和籽类食品等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预包装食品,小作坊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器具进行抽检;专项抽检、快速检测 主要针对本区域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日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检。视经费情况适当调整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频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本抽检计划原则上执行期限为12个月。 (三)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2024年度抽检应覆盖全县各乡镇,其中流通环节采样应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应覆盖学校食堂、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 (四)抽检方法和项目。监督抽检的检验项目和抽检品种的具体要求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相关规定为准。快速抽检的项目和抽检品种在兼顾区、市任务的基础上,以高风险品种为准。因区、市分派任务、专项、应急等监督抽检要求和市场供应、生产实际等状况,抽检品类、抽检项目、批次可即时调整。 1 291160.00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能提供高效抽检服务,必要时全天提供24小时服务,能接受抽样工作委托,有专门团队负责配合采样; (2)抽样、检验等工作要严格符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检验机构抽样人员应通过拍照和全程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检测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4)应能承担满足大型社会活动、临时性专项抽检、执法办案、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的应急保障能力,遇紧急突发事项,需0.5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场服务、在检测方法允许的条件下 7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5)有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能力,不受突发防控措施的影响正常开展并按时完成任务。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数据上传、分析评价报告的撰写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政府采购需求(食品抽检).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优化抽检品类,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减少重复抽检,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强化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核查处置成效,着力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 (一)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本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 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豆类、生干坚果和籽类食品等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预包装食品,小作坊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器具进行抽检;专项抽检、快速检测 主要针对本区域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日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检。视经费情况适当调整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频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本抽检计划原则上执行期限为12个月。 (三)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2024年度抽检应覆盖全县各乡镇,其中流通环节采样应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应覆盖学校食堂、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 (四)抽检方法和项目。监督抽检的检验项目和抽检品种的具体要求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相关规定为准。快速抽检的项目和抽检品种在兼顾区、市任务的基础上,以高风险品种为准。因区、市分派任务、专项、应急等监督抽检要求和市场供应、生产实际等状况,抽检品类、抽检项目、批次可即时调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抽样、检验等工作要严格符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满足乙方合理范围内要求

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 提出关于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

违约责任
按采购人要求

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数据上传、分析评价报告的撰写

争议解决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实行四舍五入)
2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 8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结果专报机制、档案管理机制、疫情防控措施应对及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8 分;内容基本涵盖,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5分;内容欠全面,可操作性较弱,得2分;其他不得分。
3 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 8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中体现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方案详尽、准确、佐证充分的得 8 分;方案内容基本提及,佐证较充分,得 5 分;方案内容提及,但其佐证性、准确性较弱 ,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 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接收和检验措施 8 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接收和检验措施:有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保证检验样品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并按规定接收,有利于保障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安排合理、技术力量合理,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 8 分; 有相对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基本保证检验样品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较合理,基本能够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 5 分; 检验样品能在一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基本能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5 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样品等信息内容 3 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样品等信息,需要时积极配合处理异议复检等相关服务并具备相应措施的,得3分;有相应措施,但是积极配合处理的服务措施不详细、不具体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6 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机制 3 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机制并具备相应措施的,得 3 分;措施不具体,不完备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7 应急响应方案 5 提供应急响应方案且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 5分;提供应急响应方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 3 分;提供应急响应方案,但可操作性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8 售后服务 15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等售后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15 分; 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具体,实施方案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得 10 分; 售后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售后服务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实施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 5 分; 不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9 检测人员配置情况 10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及工作流程各环节需要:包括组成人员的概况、职能分工。 1.所承担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具有8 年(含8年)以上检验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3 分; 2.投标人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每提供一人份,得2分;投标人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每提供一人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7分。 以上1、2 需提供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其他职称证明官方文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检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注:上述证明材料需在电子投标文件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0 企业业绩 5 自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 1 分,得分加满 5 分为止。(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为准。)
11 企业技术能力及实验室能力验证 10 (1)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覆盖营养成分、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得 7 分,每缺少一项减 1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同级别或者以上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 获得不少于 30 项满意结果的,得 3 分; 获得不少于 20 项满意结果的,得 2 分; 获得不少于 10 项满意结果的,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供能力验证报告和证明结果满意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具备上述能力或未提供有效证明
12 实验室设备情况 10 因项目任务量大、时限短,抽检监测品类众多,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数量多者为优: 1.气质联用仪; 2.液质联用仪; 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4.液相色谱仪; 5.气相色谱仪; 6.原子吸收光谱仪一体机或分体机; 7.离子色谱仪; 8.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投标人具有以上 8 种设备各一台得 5分。以上设备每多1台加1分,最高加5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电子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必须为投标人,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13 实验室条件 5 实验室须具备足够容积的冷库或含冰箱、冰柜,能满足大量冷藏和冷冻样品的储存要求。冷库或冰箱、冰柜容积在 20 立方米及以上得 5 分,容积在10(含)-20(不含)立方米得 3 分;10 立方米以下得1分(电子投标文件附现场图片,冷库须提供建造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冰箱冰柜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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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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