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淳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报批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ACZC-2024-0061
项目名称:高淳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报批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90000元
最高限价:3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注: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供应商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进行投标报名、接受审查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不予接收。
7.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3913334829、15195780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13913334829、151957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