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81号-2
采购人(全称):南华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飞秒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南华大学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81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244800
大写:肆佰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1月25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南华大学
方式:
四、付款
1、国产设备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卖方开具的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90%的合同款;卖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经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买方相关单位的证明10日内无息支付尾款。原装进口设备付款方式: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后,由买方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委托其办理进出口相关事宜,并签订进口委托代理协议。买方凭本合同和进口委托代理协议及进口设备外贸合同将合同货款100%支付到进出口代理公司信用证帐户,由进出口代理公司对外开出信用证。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1-23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彭国文
电话:0734-828225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杨柳英
电话:0731-82192908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90号908房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帐号:80013872830801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