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公资建2023315号】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S322鹿嵩线(前石线沙石泉至茨芭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金额
53.3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9-4
预算金额53.31万元
招标公司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375-51632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晟嘉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7513116168
中标公司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3.31万元
中标联系人孔令朋
公告正文
【平公资建2023315号】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S322鹿嵩线(前石线沙石泉至茨芭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9-4
2、项目名称: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S322鹿嵩线(前石线沙石泉至茨芭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项目概况、地点、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质量要求
1、项目概况:
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 S322 鹿嵩线(前石线沙石泉至茨芭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次)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郏县境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评委评分情况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四、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五、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标段
第1中标候选人: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3148.00元 综合得分:90.04分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20号3号楼锦绣华庭A座12层1201号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总监理工程师:孔令朋 证书编号:注册号41008778
项目组成人员:
监理工程师:赵国举
专业监理工程师:李留军
造价控制人员:史行
监理员:白雪宇
试验员:刘妍妍
第2中标候选人: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1000.00 综合得分:81.30分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283 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总监理工程师:吉鸿丽 注册证号:注册号41006070
项目组成人员:
监理工程师:郭东霞
专业监理工程师:张晓静
造价控制人员:李万军
监理员:杨帅
试验员:杨春草
第3中标候选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530400.00元 综合得分:77.70分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总监理工程师:赵文洲 注册编号:注册号41003192
项目组成人员:
监理工程师:王勇
造价控制人员:职慧云
专业监理工程师:赵鑫
试验员:王晓月
六、候选人投报业绩:
详见【见附件三】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10000元。
八、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2、该公示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郏县龙山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63200
监督部门: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305E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58600
代理机构:河南东晟嘉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健湖智能产业园3号楼3楼N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513116168
2023年11月1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