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开展“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采购,现将相关要求予以公告,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竞价。市疾控中心将根据供应商资质信用、投标价、服务需求响应情况、空气治理方案、产品选用方案、人员配备方案、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售后服务方案、体系认证、类似项目业绩等要素综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NBCDC-202317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2、项目预算:165000元(超出无效) 3、采购要求: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具有相关领域经营许可、服务许可; 3、其它要求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日期起至2023年8月18日上午11:30截止,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资料送达:标书等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表可用电子版(扫描件)提前发送至邮箱30131348@qq.com,以便沟通,同时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自封,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通过快递寄送或直接上门送达我中心 (四)送达地点:宁波市永丰路237号,市疾控中心后勤服务科1号楼307室 (五)联系方式:后勤服务科徐老师,电话:0574-87680041 五、其它说明 1、评标时间:暂定2023年8月18日下午14:30 2、评标地点:暂定宁波市疾控中心2号楼6楼会议室 3、根据报名情况、项目性质和复杂性等因素,于评标会前临时通知有意向投标供应商是否到现场进行磋商和二次报价 4、评标结果将于评标会后3天内,在宁波疾控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同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有关投标供应商 5、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条件时,将组织本采购项目的二次公告,如果最终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时将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附件2:报名表-宁波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docx附件1:招标需求-宁波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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