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NO.溧水2021G19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15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ls210638-02fg
预算金额150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6
公告正文
编号: ALS210638-02F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NO.溧水2021G19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以NO.溧水2021G19地块项目(溧审批投备[2021]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京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以东、秀园路以北 | |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住宅及相关商业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46158.7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311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1549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29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养老服务用房、党群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活动用房、垃圾用房、快件服务、物管用房、配电房)、室外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 | |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150000.00万元 | |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500.00万元 | |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900日历天 | |
2.2 招标范围: | |
造价咨询: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土建、装修、室外、水电、暖通、消防、亮化、智能化、人防、等涉及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工程及配套设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协调等进行监理。 项目管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项目全过程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资料及档案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管理、竣工备案办理等,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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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内。)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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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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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26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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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2)社保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9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至少包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中一项),且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相关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估算价(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9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项目管理业绩,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相关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估算价(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9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监理业绩,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工程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相关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估算价(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9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造价咨询业绩,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①资格审查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评标评分企业业绩可兼得,资格审查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评标评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兼得,评标评分企业业绩和评标评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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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分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 |
6.1、投标报价(28分): | |
6.1.1、投标报价得分(28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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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6.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30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优(~6);良(~5.4);中(~4.8);差(~4.2);无(~0)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的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体系科学合理性、拟投入的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高效性,制度建设规划针对性: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对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7);良(~6.3);中(~5.6);差(~4.9);无(~0) (4)对造价咨询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7);良(~6.3);中(~5.6);差(~4.9);无(~0) (5)对项目管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7);良(~6.3);中(~5.6);差(~4.9);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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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企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
6.3.1、企业类似业绩(3分): 企业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9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服务范围至少包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中一项),得3分。(须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相关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估算价(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不得分) 业绩打分备注:①资格审查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评标评分企业业绩可兼得,资格审查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评标评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兼得,评标评分企业业绩和评标评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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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3分): 项目总负责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9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服务范围至少包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中一项),且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得3分。(须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相关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估算价(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不得分);业绩打分备注:①资格审查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评标评分企业业绩可兼得,资格审查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评标评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兼得,评标评分企业业绩和评标评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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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项目组人员要求(32分): | |
6.4.1、项目总负责人(7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4分(满分4分): 1.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1.2、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满10周年及以上得3分,满5周年及以上不足10周年得2分,不足5周年的得1分;(满分3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 评分备注: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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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25分):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①监理负责人(2.5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的每具有一个加0.5分。满分得2.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的每具有一个加0.5分。满分得3分(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③项目管理负责人(2.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的每具有一个加0.5分。满分得2.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国家最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评分备注: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组各专业成员 ①项目监理组5人(满分6分): A、土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分); B、电气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分); C、暖通工程或采暖通风或热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分); D、安全监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2分); E、给排水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分); ②造价咨询组12人(6分): a、土建专业造价人员6名: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满分3分; b、安装专业造价人员6名: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满分3分; ③项目管理组5人(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5分 评分备注: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组人员要求备注:①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各专业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应由联合体协议列明分工的专项咨询服务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计分。③评分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的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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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信誉、信用(4分): | |
6.5.1、企业荣誉、信用(4): (1) 根据投标人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1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0.5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分。满分1分(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及信用等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获得表彰方予计分) (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 1分,满分1分(如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与各方均须在试点企业名单库中方予计分,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级及以上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并获表彰的得1分,满分1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获得表彰方予计分,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奖项: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得0.5分;国优得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本项限评1个工程,满分1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计,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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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2月31日20时42分到 2022年1月10日20时42分为止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 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6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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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京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京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广成铂金大厦三楼 |
邮 编:211200 | 邮 编:211200 |
联 系 人:洪工 | 联 系 人:周媛靓 |
电 话:/ | 电 话:18912939996 |
传 真:/ | 传 真:025-57207890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16466301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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