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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A3209240001000003001001
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2〕194号《关于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实施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射阳县机场路(S226)西侧、西绕城公路(S329)东侧、建设大道(规划道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包含零担货运中心、快递分拣中心、汽车交易中心、物流仓储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产业;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控制在5万平方米以内、最大高度控制在50米以内、最大单跨控制在30米以内,建筑总面积控制在13.25万平方米以内(含地下人防、地下停车场);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审批通过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建设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70000万元(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9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5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以监理出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其中: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勘察成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射阳县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达到业主方要求和工程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取得有关部门初设批复和图审合格证。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协助筹措资金、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协助筹措资金需求:
(1)资金额度为10000万元。
(2)资金成本:资金收益率不超过6.5%(年化)。
(3)资金形式:现金,不接收银行保函、保险单和担保等其他形式。
(4)还款期:还款周期暂定二年(自资金到账日起算),具体协助筹措资金方式、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洽谈。招标人对协助筹措资金不增信、不担保,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该因素。
(5)筹措时间: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前,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将10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2.2勘察、设计:主要包含地质勘察、基坑支护、基坑降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幕墙、通风、空调、消防、人防、电气、给排水、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门厅、报告厅、办公楼、二手车交易中心、城市展厅、指挥大厅、4S店等)、装配式建筑(如有)、地下停车场等】、地面管综、道路、场地、电力设计、灯光亮化、景观绿化、光伏工程、BIM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2.2.3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土建、结构、地基处理、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室内外装饰装修、钢结构、道路、场地铺面、亮化、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变配电室及室外电缆管网、信息与通信、控制、智能化、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空调、通风与除尘、货梯和升降装置、环保、安全、装卸工艺系统、工艺设备、装卸设备等设备、水电配套设施、管线、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路灯、照明、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绿化(含绿化土)、铺装、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绿化喷灌等)、围墙、大门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采购: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2.2.5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协助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住建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包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权证办理。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特别说明:涉及到县财政资金的嫦娥路、凤凰路两条市政道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下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工程设计资质和3.1.2项工程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述3.2.1项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3.2.2项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1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双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被联合体单位)无须重复下载;④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⑤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4)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政务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186116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附件: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21分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2〕194号《关于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实施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射阳县机场路(S226)西侧、西绕城公路(S329)东侧、建设大道(规划道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包含零担货运中心、快递分拣中心、汽车交易中心、物流仓储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产业;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控制在5万平方米以内、最大高度控制在50米以内、最大单跨控制在30米以内,建筑总面积控制在13.25万平方米以内(含地下人防、地下停车场);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审批通过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建设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70000万元(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9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5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以监理出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其中: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勘察成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射阳县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达到业主方要求和工程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取得有关部门初设批复和图审合格证。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射阳县综合智慧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协助筹措资金、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协助筹措资金需求:
(1)资金额度为10000万元。
(2)资金成本:资金收益率不超过6.5%(年化)。
(3)资金形式:现金,不接收银行保函、保险单和担保等其他形式。
(4)还款期:还款周期暂定二年(自资金到账日起算),具体协助筹措资金方式、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洽谈。招标人对协助筹措资金不增信、不担保,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该因素。
(5)筹措时间: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前,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将10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2.2勘察、设计:主要包含地质勘察、基坑支护、基坑降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幕墙、通风、空调、消防、人防、电气、给排水、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门厅、报告厅、办公楼、二手车交易中心、城市展厅、指挥大厅、4S店等)、装配式建筑(如有)、地下停车场等】、地面管综、道路、场地、电力设计、灯光亮化、景观绿化、光伏工程、BIM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2.2.3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土建、结构、地基处理、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室内外装饰装修、钢结构、道路、场地铺面、亮化、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变配电室及室外电缆管网、信息与通信、控制、智能化、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空调、通风与除尘、货梯和升降装置、环保、安全、装卸工艺系统、工艺设备、装卸设备等设备、水电配套设施、管线、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路灯、照明、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绿化(含绿化土)、铺装、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绿化喷灌等)、围墙、大门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采购: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2.2.5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协助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住建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包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权证办理。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特别说明:涉及到县财政资金的嫦娥路、凤凰路两条市政道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下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工程设计资质和3.1.2项工程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述3.2.1项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3.2.2项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1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双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被联合体单位)无须重复下载;④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⑤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4)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政务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186116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附件: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21分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21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根据文字材料、图纸打分) | 1.勘察大纲(1分) | 勘察方案完善、合理;勘察工作的重点难点、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勘察大纲及后期服务承诺。 | ||
2.设计总说明 (1分) | 设计说明对项目及地块现状解读、理解是否充分、深刻。 | ||||
3.设计总体构思 和总平面布局(4 分) | 根据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是否合理先进;针对快递分拣中心、零担货运中心、二手车交易中心和综合服务楼是否便于管理;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场地竖向布置是否合理;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
4. 建筑功能及设计成果的适用性(6分) |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项目的设计思路是否把握准确、设计是否合理;建筑使用功能是否符合并满足任务书要求使用功能;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各功能空间配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满足功能区使用要求。 | ||||
5.建筑造型(3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 ||||
6.设计控制措施(5分) | 投资控制(包含限额设计等,3分,需列专项方案),其余设计组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含设计进度计划表)等保证措施(2分)。 | ||||
7.设计成果(15分) | 1.本项目设计的总平面布置图,所有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5分); 2.本项目设计的空间关系与交通顺畅(2分); 3.彩色总平面图不少于2张,一张整体彩色总平面图,一张一期彩色总平面图,带经济技术指标(3分); 4.不同角度透视图、鸟瞰图、航拍实景鸟瞰图(能准确反映出与周边关系)不少于7张,体现设计风格(3分); 5.电子演示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2分),以开标现场递交的电子演示文件为准。 | ||||
注:1、方案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4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一定幅度(具体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4%、5%、7%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具体针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对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进行计分: 1、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加0.5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加0.5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加0.5分; 4、市政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加0.5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加0.5分; 6、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设计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0.5分。 注:1、以上人员不可互相兼任。 2、正高级职称指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以上所有人员的相关证书均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 | |||
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提供1个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限评1项业绩,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门槛业绩不同时参与本项加分业绩计分。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 ||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各施工单位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参与计分。 | |||
7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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