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宁市中心医院电脑、打印机、家具、服装、日用品、水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nsj-2018cz-2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格158720015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咸宁市中心医院电脑、打印机、家具、印刷品、办公用品、服装、日用品、水电耗材及日杂用品遴选供应商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协议供应商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供应商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XNSJ-2018CZ-208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电脑、打印机、家具、印刷品、办公用品、服装、日用品、水电耗材及日杂用品遴选供应商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1:电脑设备;包2:家具;包4:电器;包6:水电材料;包10:医杂用品。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81130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1225

评标地点: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组长:谢鲲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济江、高书景、张运汉、毛晓娟(采购人评委)

六、中标候选人信息:

1、包1电脑设备

到投标截止时间,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符合法定开标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的规定,本包号废标。

本包号后续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各投标人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2、包2家具

2.1、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北新润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市咸安区横沟镇工业园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家具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2.2、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深圳市东方华雅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工业东路华雅工业园厂房二层南边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家具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2.3、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北格丽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学苑路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家具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3、包4电器

到投标截止时间,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符合法定开标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的规定,本包号废标。

本包号后续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各投标人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46:水电材料

4.1、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咸宁市荣泉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 3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水电材料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4.2、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武汉鼎恒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8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水电材料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4.3、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咸宁骏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贺胜路98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水电材料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5、包10医杂用品

5.1、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金保利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积玉桥武汉万达广场(二期)13238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医杂用品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5.2、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咸宁利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34402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医杂用品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5.3、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武汉洁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46号金桥港湾花园(二期)131单元61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内容名称

服务期

1

医杂用品遴选供应商

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七、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28623723@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八、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约定由中标人按照每位入围供应商人民币4500元标准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中心医院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话:0715-8896035

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

联 系 人:吕格 话:15872001557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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