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7年宣传品采购
金额
4.9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17年宣传品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福州百洋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RWZB[GK]2017106-12017年宣传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中标通知书;2、供货清单;3、售后服务承诺。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3 3-1 其他类似制品 大号环保宣传袋 10000 17000.0 40X30X10CM 20天 一年内质量问题可换货
3 3-2 其他类似制品 洗漱收纳袋 1400 26600 25X21X10CM 20天 一年内质量问题可换货
3 3-3 塑料制品 一次性航空水杯 20000 6000.0 200ML 20天 一年内质量问题可换货
合计: 49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陆佰元整(¥49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76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大号环保宣传袋:1、 尺寸:40*30*10cm。 2、 材质:90g新料无纺布,双手拎耳。可反复利用,安全环保。 3、 印刷:单色印刷,双面,A面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文字(方正黑体60号)及logo,“和谐我生活 健康中国人”(隶书67号)及落款“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正黑体48号);B面印“三减三健”(方正黑体96号)、“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隶书78号)、 及落款“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正黑体48号)。 4、 包装:每50个单独捆扎。运输至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洗漱收纳袋 1、 尺寸:25*21*10cm,净重250±25g。 2、 材质:高密防撕裂尼龙布,表面含有防水层,YKK拉链。 3、 颜色:玫红、草绿、天蓝、咖啡、白色、黑色等。 4、 结构:内部含有一体式挂钩,立体储物格,可视网格袋等,方便收纳洗漱用品。 5、 印刷: 收纳袋外层单色印刷“减盐、减油、减糖”(隶书36号)、“健康骨骼、健康体重、健康口腔”(隶书36号)及落款“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书20号) 6、 包装: OPP袋单独包装,每箱200个,运输至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次性航空水杯 1、 容量:200ml,上口径7cm,下口径4.7cm,高7.5cm。 2、 材质:聚苯乙烯PS,磨砂台阶杯,杯体外部有磨砂防打滑设 计。 3、 印刷:杯中部磨砂处单色印刷“心理健康,社会和谐”及落款“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包装:每400个独立包装。运输至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约定的制作规格及材料、印制要求进行制作生产(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如制作规格及材料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产品验收:宣传品制作完成后,除乙方需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外,由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进行数量、规格、设计图文进行验收。甲方直接采信乙方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现场。。所有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送达指定收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缴交证明资料,以银行转账资料为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有效的银行保函; b)中标人持调拨验收单(采购人提供模板)及全额发票,采购人通过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的100%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合同后,货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非现金转账的方式或提供有效的银行保函。采购人拒绝以现金的方式收取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以非现金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索取单位账号。待设备质保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的前提下,采购人将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

10、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4.在任何情况下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此外甲乙双方间任何协议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归。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批量生产前,中标人须制作“样本”,经采购人核对、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制作,否则关联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甲方: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福州百洋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津泰路76号 住所: 福建省长汀县涂坊镇河村火筒坑5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启良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吴启钰
联系方法: 87552042
联系方法: 136008975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行福州金山新区支行
账号: 账号: 13132101040003169


签订地点:福州市津泰路76号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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