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开采权拍卖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管理,根据国务院令第152号即《矿产资源管理法细则》、国资发【2000】322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乡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将对乡城县境内的三个砂石矿产资源点五年开采经营权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砂场资源点基本情况:
序号 |
砂场名称 |
可开采量(立方米) |
参考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冷小砂场 |
73200 |
194 |
40 |
|
2 |
白交通砂场 |
98720 |
261 |
50 |
|
3 |
永德砂场 |
80470 |
213 |
42 |
|
二、竞得者必须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的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并合理、合法进行采砂,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砂场经营发展五年规划》。
三、砂石资源属国有资源,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行政采砂许可的砂石采挖均属违法行为。
四、本次砂石资源开采权经营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者。
五、规划确定的砂石资源点开采权出让期限为五年,出让标的的参考价及竞买保证金见上表。
六、竞买人资格:注册在乡城县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乡城县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每个标的有效竞买人不少于2人方可进行拍卖。如不足规定人数,该标的将放弃拍卖出让。
全县所有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砂石开采经营权的竞买。
七、为确保全县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公开、公平、公正出让,防止砂石市场价格垄断。各标的按公告标序依次拍卖出让,采取中标退出原则,即一名竞拍人(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竞得一个标的后自动退出,不得参与其他标的的竞争。如通过冒名、委托、串联等欺瞒手段竞得2个以上(含2个)标的的,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标的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的10日后报名。即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18 日。
报名地点:乡城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558506281、18980622704、18080673725
九、标的踏勘:自公告之日起,竞卖人可根据竞卖的标的自行前往踏勘评估。
十、拍卖时间:2020年7月20 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乡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乡城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