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08230075
预算金额289.62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7802691
中标公司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289.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东城污水处理厂入厂主干管漫管应急检测、修复工程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190823007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东城污水处理厂入厂主干管漫管应急检测、修复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0823007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主干道漫管应急检测、修复工程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宁乡高新区部分片区约40km排水系统进行普查、检测服务与宁乡高新区金沙路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1 2896282.5
 合计金额小写: 2896282.5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玖万陆仟贰佰捌拾贰元伍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896282.5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普查

千米

40

2800.00

112000.00

2

QV检测

35000

5.30

185500.00

对全部管道进行内窥检测。QV检测暨“潜望镜检查”,CCTV检测暨“闭路电视管道机器人检测”。

3

CCTV检测

5000

15.00

75000.00

4

流量测定

128

50.00

6400.00

范围内各小区、厂区接入市政排水系统的关键排口等

5

通风

台班

60

200.00

12000.00

机械通风按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功率1kw发电机供电;鼓风机型号采用8m?/min

6

毒气检测

60

40.00

2400.00

7

封拆堵

8

3700.00

29600.00

砖砌封堵、拆堵

12

5500.00

66000.00

砖砌封堵、拆堵

8

裂缝嵌补

1696

330.00

559680.00

9

土体注浆

立方米

1875

300.00

562500.00

注浆土体体积

10

化学注浆

立方米

115

2500.00

287500.00

注浆土体体积

11

检查井裂缝嵌补

立方米

70

300.00

21000.00

12

检查井土体注浆

立方米

311

215.00

66865.00

注浆土体体积

13

CCTV检测

1250

15.00

18750.00

14

清淤

立方米

159

170.00

27030.00

淤积量暂估按管径1/4计

立方米

636

170.00

108120.00

淤积量暂估按管径1/4计

15

淤泥外运

立方米

795

25.00

19875.00

运距暂定10km内。

16

挖沟槽土方

立方米

6562.5

3.50

22968.75

17

D600双壁波纹管

2500

275.00

687500.00

2排D600管铺设

18

土方回填

立方米

6562.5

3.90

25593.75

合计报价

2896282.5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0-18 —— 2019-12-08

3.2 履行地点:宁乡高新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条款进行管道检测及修复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585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合同总价40%,暂定为1158513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6888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结算审定后在第二年农历年底支付结算总价7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6888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0,说明:结算后余款第三年农历年底前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大支行(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1805850104000363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工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①、综合运用现场调查、物探、测绘、QV视频检测、CCTV视频检测等技术对范围内的排水管道进行全面探查,查清排水系统现状属性。

②、对雨污混接点进行详细记录,为雨污分流改造提供基础数据。

③、对小区及厂区接入市政排水系统的关键排口进行排查、检测及分析,便于小区及厂区内部做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验收标准:

设计单位通过检测单位提供的相应检测及排查成果,在雨污分流改造后实现雨污水各行其道,下雨天主干管不漫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职责条款:

负责办理检测修复的有关前期工作,处理检测修复工作有关的外部事宜;

1. 提供管道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等相关技术资料,负责对管道关联信息的说明交底等工作

2. 派员现场协助乙方工作及协调居民的关系,主要包括:(1)协调检测修复、施工车辆准行准停事宜,交警部门不得扣车、拖车、作违章抄牌等,与当地交通局联系办理《检测修复施工交通协助联系函》;(2)协调参工参运、阻工闹事等事宜;(3)协调检测修复施工期间乙方用水、用电、交通等事宜;(4)其他当地关系等外部事宜的协调,保证检测修复工作顺利开展。

3.协调、检查督促乙方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

4.按约定支付合同款。

二、 乙方职责条款:

1.服从甲方的监督,对工作负责,按国家相关法规和现行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检测;

2.制定检测及修复方案,按操作规程作业,文明操作,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任何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在管道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工作成果,向甲方出具检测成果,检测成果必须准确、客观性,最终须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并经双方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时,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否则受损方有权要求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理由拒绝验收及支付款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未能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应按延误天数,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息。(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乙方因未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设施、设备、管线及其它物品而导致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应按延误天数,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息。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出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经济危机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应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 合同总价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宁乡高新区财政结算审定金额为准,其中第二次及第三次付款均按照实际结算审定金额的30%进行支付。(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检测报告提供给他人。(三)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技术工艺、方法和项目费用等商业事宜提供给他人。(四) 本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即法律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毁约,反之受损方有权要求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五)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六) 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七) 本合同价格,只适合本项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金洲北路001号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咸嘉湖路409号麓谷雅园4栋906房
法定代理人: 马建新 法定代理人: 孙赛武
委托代理人: 杨赞 委托代理人: 周敏
电话: 0731-87802691 电话: 0731-82307685
传真: 0731-87806662 传真: 0731-82307686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宁乡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主干道漫管应急检测、修复工程项目.pdf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78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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