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4款”的规定,现公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计为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柒万玖仟叁佰壹拾玖元整(¥:38479319.00)。其中: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备注 |
1 |
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 |
7348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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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类专项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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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建设管理 |
94938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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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信息化 |
15221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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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监理 |
21801000.00 |
包含优监优酬考核基金(5%工程监理合同价) |
(4) |
爆破安全监理 |
2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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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
1837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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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环境影响监测 |
4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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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土保持监测 |
632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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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 |
431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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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计 |
36744430.00 |
=(1)+(2)+(3)+(4)+(5)+(6)+(7)+(8) |
3 |
暂列金 |
1000000.00 |
仅用于委托人提供“优监优酬”基金费用列支 |
4 |
合计 |
38479319.00 |
=1+(9)+3 |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1.1.3.1目”中的项目路线长度及主要结构内容修改为:路线全长19.566公里(含长链8.96米),全线设桥梁约3462米/16座,其中大桥3299米/11座,中桥88米/2座,小桥75米/3座;设置隧道约3987米/3.5座(与莲都交界的长岗隧道按0.5座计),其中长隧道2935.5米/1.5座,中隧道814.5米/1座,短隧道237米/1座;设置停车区1处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全过程工程咨询专用合同条款 第3.1.8.1(9)目”修改为:(9)负责做好项目审批组件和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审核,协助委托人政策处理及办理相关变更报批手续;负责办理各项专题的报批组件工作。
4、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八 主要办公、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最低要求(含监理办办公设施设备)”内容,委托人负责提供综合咨询人员办公场所,但咨询人开展工作所需的其它办公、生活及交通设备设施由其自行解决。
5、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及时查阅、下载本补遗书。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盖章):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盖章):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9月26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