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改造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暂估价材料采购
金额
445.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201607277577
预算金额4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石建华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101201607277577
工程名称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改造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暂估价材料采购
建设单位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合同包1:无机防火卷帘、木饰面防火门及五金、木饰面门及五金、木饰面板、成品抗倍特卫生间隔断及小便斗隔断、铜门、吸音板、窗帘、A级防火透光膜、纤维布 北京国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石建华 4456064.0000 0.00 0.00 材料;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北京国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4456064.0000
第二名 维图蓝(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418545.3300
第三名 北京新兴华丰木业有限公司 4480889.60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2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26日
填报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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