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1030020231489983
项目名称: “全省事”APP对接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00
需求详情:
根据黑龙江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和接入标准,结合大庆中心实际业务情况,将中心的公积金事项业务系统接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缴费明细、个人贷款信息、贷款还款明细的在线实时查询办理。
公积金事项主要包括:
1.公积金信息查询
2.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
3.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
4.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
5.公积金提取进度查询
6.公积金合作楼盘查询
7.公积金缴存记录查询
8.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9.公积金提取记录查询
10.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打印
11.公积金还贷记录查询
12.公积金中心信息查询
13.公积金提前还款
14.公积金业务网点查询
15.正常退休提取业务
服务期限内提供2名驻场工程师。
服务期限内定期进行系统巡检服务,对系统及功能事项进行预防性维护,对巡检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书面形式的报告和整改建议。
1、电话服务:提供7*24小时全年无间断热线电话支持服务,随时解答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具体操作方法。
2、远程服务:具备远程视频协助分析服务能力。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采取远程方式进行运维服务。
3、现场服务:当电话或远程无法解决问题时,应用户要求,立即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问题。
4、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到达
1、常规系统故障
维护期内,运维小组人员定期查看系统运行状态,掌握应用系统运行状态,发生故障时按照应急响应流程进行上报处理。
2、一般事件
若判断为一般事件,不影响业务正常办理,处理时间在15分钟之内,则按照常规故障处理流程处理,故障恢复做好记录,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中心信息技术处。
3、突发事件
若判断为突发事件,影响业务正常办理,第一时间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紧急处理并报信息技术处,并及时对故障定级,启动相应应急处理状态。
若突发事件,短时间内无法解决,项目经理根据故障类型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技术支持,如需公司开发人员支持,由项目经理协调公司技术人员协助处理,同时每隔30分钟上报故障处理进度。故障恢复后按照时间上报流程进行时间上报,并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修订应急预案。
公积金事项主要包括:
1.公积金信息查询
2.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
3.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
4.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
5.公积金提取进度查询
6.公积金合作楼盘查询
7.公积金缴存记录查询
8.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9.公积金提取记录查询
10.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打印
11.公积金还贷记录查询
12.公积金中心信息查询
13.公积金提前还款
14.公积金业务网点查询
15.正常退休提取业务
服务期限内提供2名驻场工程师。
服务期限内定期进行系统巡检服务,对系统及功能事项进行预防性维护,对巡检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书面形式的报告和整改建议。
1、电话服务:提供7*24小时全年无间断热线电话支持服务,随时解答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具体操作方法。
2、远程服务:具备远程视频协助分析服务能力。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采取远程方式进行运维服务。
3、现场服务:当电话或远程无法解决问题时,应用户要求,立即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问题。
4、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到达
1、常规系统故障
维护期内,运维小组人员定期查看系统运行状态,掌握应用系统运行状态,发生故障时按照应急响应流程进行上报处理。
2、一般事件
若判断为一般事件,不影响业务正常办理,处理时间在15分钟之内,则按照常规故障处理流程处理,故障恢复做好记录,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中心信息技术处。
3、突发事件
若判断为突发事件,影响业务正常办理,第一时间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紧急处理并报信息技术处,并及时对故障定级,启动相应应急处理状态。
若突发事件,短时间内无法解决,项目经理根据故障类型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技术支持,如需公司开发人员支持,由项目经理协调公司技术人员协助处理,同时每隔30分钟上报故障处理进度。故障恢复后按照时间上报流程进行时间上报,并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修订应急预案。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012
联系座机: 0459-6178027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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