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gj-gf2023-0006
预算金额95.81万元
招标公司青冈县环卫站
招标联系人安春福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冈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冈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冈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字〔2023〕1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青冈县环卫站。招标编号:ZBGJ-GF2023-000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青冈县。
2.3建设规模: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2座(包括生活垃圾分拣设施/压缩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每座中转规模100吨/日,总占地面积6364.93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2000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面积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300平方米,给水管线250米,排水管线250米,雨水管线250米,电力电缆250米,围墙440米,大门2座。购置垃圾分类回收箱1100个,大清扫车10台、小清扫车6台、收集车28台、餐厨车8台、运转车5台、勾臂转运车40台、压缩车8台、大散布机1台。
2.4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造价咨询、竣工决算审计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设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其他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6.2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6.4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管线定位测量等相关工作内容。
2.6.5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6.6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95.81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且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1项目管理: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1.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5财务资质: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项目管理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保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同时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保记录其中: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⑤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⑥竣工决算审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3.3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3时00分至2023年8月1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自动转载)、“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13039940800
招 标 人:青冈县环卫站
联 系 人:安春福  
地    址:青冈县学府街与新怡路交汇处(西南方向)                       
电    话:199048511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光华街55号光华小区109栋3单元4层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4511501
电子邮件:zbgjgcjt@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