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2-12876]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施工监理建筑风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优化景观风貌优化升级改造地下污水整治竣工验收意见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质量控制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方案工程建设配合项目移交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附加设施整治外墙升级改造环卫设施布局城市地面保洁道路拓宽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停车系统完善管线落地整治升级改造路面DN400管道市政绿化四小园改地非街现节点打进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工程安理勘察保修专项施工方案图纸会审监理规划施工测量放线试验室施工进度计划实行旁站监理检验构配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质量评估工程变更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隐蔽工程有关文件检测设备档案资料报告监理与相关服务恢复服务设备检测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用房通讯设备工程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管理造价等控制监理工程巡视抽检现场签证进度款填报审核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验收检查监理日记监理月报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协调工作收集整理工程施工原始数据工程预验收整理资料施工组织方案审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金额
122.7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205-441423-17-01-668262
预算金额122.77万元
招标公司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53-64282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287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3日 0时0分~2022年6月8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2.7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 10时30分 - 2022年6月24日 10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4日 10时15分 - 2022年6月24日 10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曾女士
- 代理联系人:张工
- 联系方式:0753-6428210
- 代理联系方式:0753-2529973
- 招标监督机构: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3-666081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定稿-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定稿-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
- 发改批文.pdf发改批文.pdf
- 定稿-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文.doc定稿-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文.doc
- 定稿-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文.pdf定稿-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文.pdf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2876 |
招标单位 |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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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03 0:00:00 | 2022-06-08 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6-03 0:00:00 | 2022-06-08 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03 0:00:00 | 2022-06-08 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03 0:00:00 | 2022-06-09 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6-24 10:15:00 | 2022-06-24 10:30:00 | 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6-24 10:30:00 | 2022-06-24 10:45:00 | 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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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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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主
发改投审[20221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解决,招
标人为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2.77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建筑风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优化、景观风貌优化升
级改造,主要围绕东留片区主干道S227线的内街及新建的外街道路进行改造升级。结合
留隍镇区域情况,对内、外街道沿街道建筑立面统一招牌样式,附加设施整治,外墙升
级改造面积约42546平方米。环卫设施布局,城市地面保洁,地下污水整治;道路拓宽
及部分修继人行道铺装,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停车系统完善,管线落地整治,升级改造
路面,长度约1800米,宽度12米;敷设DN400管道,长约1800米。市政绿化,四小园
改造,沿街景观节点打造,公共服务设施景观打造等穿衣带帽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附
属绿化面积约10204平方米。
2.3、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
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
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
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
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
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
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
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
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
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
标的。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
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
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纸质投标。
5.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5.3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
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
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5.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
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镇
A
8.联系方式县
限政府
招标人(盖章顺顺县
镇
联系地址:梅州市城顺县留隍镇新
路128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53-6428210
安天程娜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时前大道怡景
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店
联系人:张工东
联系电话:0753-252997
Email:gdhzmzfgs@163.com
日期:2022年月_日
2.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建筑风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优化、景观风貌优化升级改造,主要围绕东留片区主干道S227线的内街及新建的外街道路进行改造升级。结合留隍镇区域情况,对内、外街道沿街道建筑立面统一招牌样式,附加设施整治,外墙升级改造面积约42546平方米。环卫设施布局,城市地面保洁,地下污水整治;道路拓宽及部分修缮人行道铺装,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停车系统完善,管线落地整治,升级改造路面,长度约1800米,宽度12米;敷设DN400管道,长约1800米。市政绿化,四小园改造,沿街景观节点打造,公共服务设施景观打造等穿衣带帽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附属绿化面积约10204平方米。2.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2.77万元。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投审[20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解决,招标人为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2.4、监理服务期限2.3、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3.11、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8、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3.7、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5.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纸质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6.投标文件的递交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5.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5.3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128号招标人(盖章):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发布公告的媒介
Email:gdhzmzfgs@163.com联系电话:0753-2529973联系人:张工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3-6428210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一:日期:2022年月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022年月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声明企业(盖公章):特此声明。
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人民政
镇人
隆
丰发改投审【2022143号赠
县
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
治首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请示》(留府[202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
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2年4月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5次会
议【2022]3号)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5-441423-17-01-66826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东留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风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道
路交通优化、景观风貌优化升级改造,主要围绕东留片区主干道
-1-
S227线的内街及新建的外街道路进行改造升级。结合留隆镇区域情
况,对内、外街道沿街建筑立面统一招牌样式,附加设施整治,外
墙升级改造面积约42546平方米。环卫设施布局,城市地面保洁,地
下污水整治;道路拓宽及部分修给人行道铺装,交通安全设施完
善,停车系统完善,管线落地整治,升级改造路面,长度约
1800米,宽度12米;敷设DN400管道,长约1800米。市政绿化,四
小园改地,非街现节点打进,公共服务放票打联银大明园
公
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附属绿化面积约10204平方米
县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5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509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3.89万元、预备费218.0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
金主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
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发展利谐
C
丰发
20将政审批专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
源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12—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镇人
项目名称:S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
县
项目代码:22205-441423-17-01-668262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放手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核准意见: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勘察及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数h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核准部行政铺批专用鑫耀部门盖章2022年5月20日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1.1招标项目概况141.总则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目录
1.7语言文字161.6保密161.5费用承担16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
2.招标文件171.12响应和偏差171.11分包161.10投标预备会161.9踏勘现场161.8计量单位16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83.投标文件182.4招标文件的异议182.3招标文件的修改182.2招标文件的澄清172.1招标文件的组成17
3.7投标文件的编制203.6备选投标方案20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93.4投标保证金193.3投标有效期193.2投标报价18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225.开标2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4.2投标文件的递交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投标21
6.3评标236.2评标原则236.1评标委员会236.评标235.3开标异议235.2开标程序22
7.5中标通知247.4定标24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47.2评标结果异议247.1中标候选人公示247.合同授予24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58.纪律和监督257.7签订合同257.6履约保证金24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28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2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68.5投诉26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
1.评标方法38评标办法前附表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附件五:确认通知31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30附件三:中标通知书29
3.2详细评审393.1初步评审393.评标程序39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82.1初步评审标准382.评审标准38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6第五章委托人要求6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3.4评标结果403.3投标文件的澄清40
2.3、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2.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建筑风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优化、景观风貌优化升级改造,主要围绕东留片区主干道S227线的内街及新建的外街道路进行改造升级。结合留隍镇区域情况,对内、外街道沿街道建筑立面统一招牌样式,附加设施整治,外墙升级改造面积约42546平方米。环卫设施布局,城市地面保洁,地下污水整治;道路拓宽及部分修缮人行道铺装,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停车系统完善,管线落地整治,升级改造路面,长度约1800米,宽度12米;敷设DN400管道,长约1800米。市政绿化,四小园改造,沿街景观节点打造,公共服务设施景观打造等穿衣带帽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附属绿化面积约10204平方米。2.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2.77万元。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投审[20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解决,招标人为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2.4、监理服务期限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3.11、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8、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3.7、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3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5.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5.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纸质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6.投标文件的递交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5.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联系电话:0753-6428210联系人:曾女士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128号招标人(盖章):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Email:gdhzmzfgs@163.com联系电话:0753-2529973联系人:张工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一:日期:2022年月日
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月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声明企业(盖公章):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128 号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0753-642821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店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3-2529973 邮箱:gdhzmzfgs@163.com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丰顺县留隍镇东留片区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 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估算建设总投资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2.77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 | 主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解决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
1.3.3 | 质量标准 | (1)进度控制目标:监理工期为发出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建设进度要求控制。 (2)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总投资。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无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无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无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2.1.2、2.1.3的评审标准。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入“建设工程”专区→进入“招标答疑提问”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建问题”→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3、进入专区密码:123456 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5、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无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后视为投标人确认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后视为投标人确认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1227700.00元,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1166315.00元~1227700.00元,各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注:本项目的中标价即合同价(总价包干)。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本项目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1166315.00元~1227700.0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贰万元整。 保证方式(任选其一):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其它合法形式 1、银行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金穗支行 账 号:4418 1501 0400 0452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负责查实。 2、银行保函 þ银行出具保函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 þ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保函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一并递交(并在开标前2天先将扫描件用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gdhzmzfgs@163.com ,并致电招标代理查收),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须等于或大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其它合法形式 þ采用其它合法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 þ投标人采用其它合法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原件一并递交(并在开标前2天先将扫描件用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gdhzmzfgs@163.com ,并致电招标代理查收),担保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有效期须等于或大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U盘)。正本(1本)、副本(4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U盘)一份。 其他要求:无。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超过单册装订的厚度则分册装订。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本条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所附格式中有明确签名、盖章位置的,须按照格式签名、盖章,在所有须盖章或签字处由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专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内容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件,但封面需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本条不适用。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编号: 在2022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 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2年 月 日 时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业主代表1名,专家4名。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由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期限: 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方式:£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出具的有效合同履约保函。 £若在监理过程中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不足部分招标人将从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所有处罚不能免除中标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使用保函的,保函期限不得小于合同工期。在竣工验收前,因工期延误等原因保函到期的,承包方应再出具新的保函或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否则暂停审批拨付监理费,直至承包方出具有效保函或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 异议受理部门: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电话:0753-6428210 地址: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128号。 |
10.2 | 招标监督机构 | 招标监督机构: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3-6660816 |
10.3 | 其他费用 | (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费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具体详见交易中心“服务指南”)。 |
10.4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5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5、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
10.6 | 其他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处理;中标单位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10.7 | 资格审查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认其投标。 资审合格后,投标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
委托人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投标保证金(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料。(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4)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5.3开标异议(7)开标结束。(6)(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1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名称):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2.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2......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成部分。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中标通知书附件三:中标通知书年月日
(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不适用)
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确认通知附件五:确认通知(不适用)年月日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其它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以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声明》承诺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大纲 | 有提供监理大纲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50分 技术部分:40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以四舍五入的保留1位小数点);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为1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评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 评分 (5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6分) | 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投资额5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监理项目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投资额5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监理项目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2.4 (1) | 商务 评分 (50分) | 项目获奖情况 (6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奖项,每个项目得1分;省级奖项,每个项目得2分;国家级奖项,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颁发单位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按工程项目计,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2.4 (1) | 商务 评分 (50分) | 企业信用荣誉 (22分) | ①投标人成立至今获得“诚信示范企业(或诚信兴商)”连续十年或以上(含本数)得5分;连续五年(含本数)至九年(含本数)得3分;四年以下(含本数)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②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场协会)颁发的“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获得“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得3分;获得“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③2019年1月1日至今连续2年获得省级(或以上)建筑或市政行业协会评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得5分,连续2年获得市级建筑或市政行业协会评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④2019年1月至今连续二次(或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5分,一次获得过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2.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⑤具备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备得2分,缺少一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上①②③⑤项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第④项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
2.2.4 (1) | 商务 评分 (50分) | 企业科技 管理能力 (16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 ①投标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②企业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工程类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2分;省级工程类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1.5分;市级工程类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③企业参编完成省级或以上工程类标准规范,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7分) | ①除满足招标公告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外,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评价为“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称号的得4分。 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13分) |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①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各专业(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市政路桥、工程测量、给排水、电力技术)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且各人员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全部满足得10分,缺少一专业扣3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②以上专业人员中,每一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最高加3分; 备注: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专业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准;各专业工程师须同时提供技术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一、监理范围、监理内容(2分) 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理解全面,认识充分优得2分;良得 1分;一般得 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二、投资控制方案(2分)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三、进度控制方案(2分)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四、质量控制方案(2分)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五、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案(2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六、组织协调方案(2分)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八、重点难点监控措施(3分)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技术 评分 (40分) | 监理大纲(20分) | 九、合理化建议(3分)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措施具体的合理化建议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 偏差率(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10分。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如招标文件中设有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内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5.通用条件;
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大写):(¥)。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监理期限:六、期限(2)其他相关服务酬金:。(1)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其中: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份。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
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
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
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
。2.1.1监理范围包括: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5.3支付酬金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1支付货币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预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 20% | |
第一次付款 | 工程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 | 20% | |
第二次付款 | 工程完成50%后7个工作日内 | 10% | |
第三次付款 | 工程完成80%后7个工作日内 | 30% | |
最后付款 | 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 | 支付监理总费用的剩余金额 |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
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9.补充条款。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2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1保修阶段: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2. 办公设备 | |||
3. 交通工具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4、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监理工作程序、监理会议制度、重点难点监控措施。(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等控制。驻场监理人员应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进行巡视、抽检、实行旁站监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签证和进度款填报及审核工作,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正确、如实填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建设方的项目负责人通报,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并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工作;收集整理工程施工原始数据和档案资料以及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预验收,负责整理资料交招标人、建设单位审查,按招标人、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完善管理程序,协助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等必须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整理的资料必须符合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要求)。3、监理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建设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及负责施工组织方案审查等工作。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和有关现行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建设方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0、配合建设单位、招标人做好各责任主体间的协调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单位、招标人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要求。9、所有扣罚措施不免除监理单位的应负职责,从监理费的结算款中扣除。8、在履行职责和义务过程中应每月对施工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未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督促实施的,如每发现一次,从监理费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7、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跟踪到位,每发现缺位一次,从监理费中扣除人民币5000元。如有不尽其职或空挂其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向监理单位提出更换人选的要求,监理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处以罚款直至解除监理合同。6、在履行职责和义务过程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建设方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隐患未能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实施的,如每发现一次,从监理费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5、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进行旁站监理管理,驻场监理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且专业搭配恰当,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须保证24小时旁站跟踪管理,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14、监理工作目标要求(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8)、监理工作总结。13、监理资料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招标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除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桌椅、文件柜外的相关设施。(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提交清单。12、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1、建设单位免费提供现场办公用房,其余设施由监理单位自理,不另作经济补偿。
(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3)、造价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确保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规定。(5)、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国家、省、梅州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等规定。
投标文件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其他资料六、监理大纲
(4)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其他资料(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所有监理业务均由我方自行完成。如我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监理业务,自发包人发出《工程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停止承我司在一年的投标资格。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监理报价表(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资质等级 及证书号 | ||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 招标控制价(元) | ||
监理费总报价 (元) | 小写: 大写: | ||
监理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监理质量目标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监理进度目标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监理投资目标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技术职称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盖章) | 本项目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姓 名 | 页码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专业 | 注册证或上岗证编号 | 技术职称 | 备注 |
(一)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 ||||||
备注 |
(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编写)监理实施方案六、监理大纲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二)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案;四、质量控制方案;三、进度控制方案;二、投资控制方案;一、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行增加相关资料,格式自拟。七、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料九、合理化建议。八、重点难点监控措施;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六、组织协调方案;
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镇
人
县
招标单位:丰顺县贸隆锯唇实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东
日期: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五: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7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首期工程(监理)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
发改投审[20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解决,招
标人为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2.77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建筑风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优化、景观风貌优化
升级改造,主要围绕东留片区主干道S227线的内街及新建的外街道路进行改造升级。
结合留隍镇区域情况,对内、外街道沿街道建筑立面统一招牌样式,附加设施整治,外
墙升级改造面积约42546平方米。环卫设施布局,城市地面保洁,地下污水整治;道路
拓宽及部分修缮人行道铺装,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停车系统完善,管线落地整治,升级
改造路面,长度约1800米,宽度12米;敷设DN400管道,长约1800米。市政绿化,
四小园改造,沿街景观节点打造,公共服务设施景观打造等穿衣带帽和人居环境整治建
设,附属绿化面积约10204平方米。
2.3、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
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
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
(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
号)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
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
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
(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
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
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
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
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
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
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
标的。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
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
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
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纸质投标。
5.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5.3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
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
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5.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
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128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53-642821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店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3-2529973
Email:gdhzmzfgs@163.com
日期:2022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
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
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2022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 条款 名称 | 编列 内容 |
1.1.2 | 招标 人 | 招标 人: 丰顺 县留 隍镇 人民 政府 地 址: 梅州 市丰 顺县 留隍 镇新兴 路 128 号 联系 人: 曾女 士 电 话: 0753-6428210 |
1.1.3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招标 代理 机构 :广东 宏正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 地 址 : 梅 州 市 梅 县 区 府 前 大 道 怡 景 豪 园 天 韵 阁 E 栋 69 号店 联 系 人: 张 工 电 话: 0753-2529973 邮箱 :gdhzmzfgs@163.com |
1.1.4 | 招标 项目 名称 | S227 线人 居环 境综 合整 治首 期工 程( 监理 ) |
1.1.5 | 项目 建设 地点 | 丰顺 县留 隍镇 东留 片区 |
1.1.6 | 项目 建设 规模 | 详见 招标 公告 |
1.1.7 | 工程 项目 建设 周期 | 建设 周期 :约为 12 个月 |
1.1.8 | 建筑 安装 工程 费/工程 概 算 | 估算 建设 总投 资为 人民 币 5800.00 万元 。本 监理 项目 招标 控制 价为 122.77 万元 。 |
1.2.1 | 资金 来源 | 主要 争取 上级 财政 资金 和社 会资 金支 持解 决 |
1.2.2 | 资金 落实 情况 | 已落 实 |
1.3.1 | 招标 范围 | 详见 招标 公告 |
1.3.2 | 监理 服务 期限 | 自合 同签 订之 日起 至工 程竣 工验 收止 。 |
1.3.3 | 质量 标准 | (1)进 度控 制目 标: 监理 工期 为发 出开 工令 或开 工报 告审 批之 日起 按建 设进 度要 求控 制。 (2)质 量控 制目 标: 合格 。 (3)投 资控 制目 标: 不超 过工 程总 投资 。 (4)安 全文 明施 工目 标: 确保 工程 无重 大安 全事 故。 |
1.4.1 | 投标 人资格 条件 | 详见 招标 公告 3、投 标人 资格 要求 |
1.4.2 | 是否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不接 受 □接受 ,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
1.4.3 | 投标 人不 得存 在的 其他 情形 | 无 |
1.9.1 | 踏勘 现场 | ■不组 织 □组织 ,踏 勘时 间: 踏勘 集中 地点 : |
1.10.1 | 投标 预备 会 | ■不召 开 □召开 ,召 开时 间: 召开 地点 : |
1.10.2 | 投标 人在 投标 预备 会前 提出 问题 | 时间 : 无 |
1.10.2 | 投标 人在 投标 预备 会前 提出 问题 | 形式 : 无 |
1.10.3 | 招标 文件 澄清 发出 的形 式 | 招标 文件 的澄 清或 修改 在广 州公 共资 源交 易中 心网 站发 布。 招标 文件 的澄 清或 修改 一经 在广 州公 共资 源交 易中 心 网站 发布 ,视 作已 发放 给所 有投 标人 ,招 标文 件的 修改 内 容作 为招 标文 件的 组成 部分 ,具 有约 束作 用。 |
1.12.1 | 实质 性要 求和 条件 | 详见 评标 办法 前附 表中 2.1.1、 2.1.2、2.1.3 的评 审标 准。 |
1.12.3 | 偏差 | ■不允 许 □允许 ,偏 差范 围: 偏差 幅度 : |
2.1 | 构成 招标 文件 的其 他资 料 | /。 |
2.2.1 | 投标 人要 求澄 清招 标文 件 | 1、方 式: 网上 答疑 。 2、投 标人 答疑 期限 :在 递交 投标 文件 截止 日期 前 15 日。 网上 答疑 的操 作指 南为 :登 陆广 州公 共资 源交 易中 心网 站 (http://www.gzggzy.cn) →进入 “ 建设 工程 ”专区 → 进 入“ 招标 答疑 提问 ”专区 → 通过 项目 编号 或项 目名 称找 到 所需 的项 目→ 在上 述的 答疑 时间 内点 击“ 答疑 提问 ”→ “新建 问题 ”→ 提出 问题 (提问 一律 不得 署名 )以及 查看 所 有的 问题 。 3、进 入专 区密 码: 123456 4、招 标答 疑纪 要一 经在 广州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 网站 发布 , 视作 已发 放给 所有 投标 人。 5、招 标答 疑纪 要为 招标 文件 的一 部分 。投 标人 可在 广州 公 |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所有监理业务均由我方自行完成。如我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监
理业务,自发包人发出《工程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停止承我司在一年的投标资格。
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监理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资质等级 及证书号 | ||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 招标控制价(元) | ||
监理费总报价 (元) | 小写: 大写: | 小写: 大写: | 小写: 大写: |
监理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监理质量目标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监理进度目标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监理投资目标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 姓 名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 技术职称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盖章) | 本项目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
序 号 | 姓 名 | 页 码 | 拟 在 本 项 目 任 职 | 专 业 | 注 册 证 或 上 岗 证 编 号 | 技 术 职 称 | 备 注 |
日期:年月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 人名 称 | ||||||
注册 地址 | 邮政 编码 | |||||
联系 方式 | 联系 人 | 电 话 | ||||
联系 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 代表 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电话 | |||
技术 负责 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电话 | |||
企业 监理 资质 证书 | 等级 : 证书 号: | 等级 : 证书 号: | 等级 : 证书 号: | 等级 : 证书 号: | 等级 : 证书 号: | 等级 : 证书 号: |
营业 执照 号 | ||||||
注册 资本 | ||||||
成立 日期 | ||||||
基本 账户 开户 银行 | ||||||
基本 账户 银行 账号 | ||||||
经营 范围 | ||||||
投标 人关 联企 业情 况 (包 括但 不限 于与 投 标人 法定 代表 人 为同 一人 或者 存在 控股 、管 理关 系的 不 同单 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
人公章。
六、监理大纲
监理实施方案
(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二、投资控制方案;
三、进度控制方案;
四、质量控制方案;
五、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案;
六、组织协调方案;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八、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九、合理化建议。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行增加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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