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dxfzc20210222009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839123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2220093(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2220093)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17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服务 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021年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拟定债券发行方案。供应商应对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中介机构向采购人所出具的文件提供咨询意见。供应商应负责协助采购人开展债券发行的申请、登记、托管、备案、监管工作。供应商作为主承销商应负责组织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发债中介机构开展各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不私自对外泄露。接受行业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完成本次债券的销售安排等。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不私自对外泄露;除下列情况外,供应商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语序披露,并取得采购人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行业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不超过7年 供应商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按政策做出合理的安排与处理,从有利于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出发,积极认真地为采购人提供债券发行所需的全套服务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忠(采购人代表)、周琦、李萍、陈勇、吴利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约定收费金额为:49,0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销费费率:按发行总额的0.178%/年计取。

2.中标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1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        

联系方式:钟先生,028-60714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徐女士,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徐女士

电 话:  028-839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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