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210001228h23050004/lnzb02-gcz2023-01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招标联系人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晓帆024-23382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10001228H23050004/LNZB02-GCZ2023-01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210001228H23050004/LNZB02-GCZ2023-01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便携式发卡机15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截止投标截止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服务商,则需进一步添加:
7.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8.参与项目供应商近3个财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本项目年度预算预计发生额的3倍(精确到百万)。
9.具备原厂商出具的符合我行格式及内容要求的项目授权书(产品包括:社保卡便携式发卡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6月0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13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内容: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采购便携式发卡机15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便携式发卡机,利用热升华技术实现现场快速制卡,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维保期5年。设备的规格、参数均符合社保局的各项要求,并且保证与社保局的卡管系统正常对接及运行。
3.交付使用地点: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点;
4.中标人数量:1家供应商;
5.交付使用时间:供应商签署合同之日起 10 天以内将货物全部运抵我行指定地点(如我行有延迟供货要求,则供应商按照我行最新出具的供货计划安排供货)。货物达到指定地点后,供应商需在5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及安装调试并达到使用标准。
5.最高投标限价:
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及分项控制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法律与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112号单位农业银行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唐晓帆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10001228H23050004/LNZB02-GCZ2023-01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210001228H23050004/LNZB02-GCZ2023-01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便携式发卡机15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截止投标截止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服务商,则需进一步添加:
7.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8.参与项目供应商近3个财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本项目年度预算预计发生额的3倍(精确到百万)。
9.具备原厂商出具的符合我行格式及内容要求的项目授权书(产品包括:社保卡便携式发卡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6月0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13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内容:丹东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发卡机项目,采购便携式发卡机15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便携式发卡机,利用热升华技术实现现场快速制卡,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维保期5年。设备的规格、参数均符合社保局的各项要求,并且保证与社保局的卡管系统正常对接及运行。
3.交付使用地点: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点;
4.中标人数量:1家供应商;
5.交付使用时间:供应商签署合同之日起 10 天以内将货物全部运抵我行指定地点(如我行有延迟供货要求,则供应商按照我行最新出具的供货计划安排供货)。货物达到指定地点后,供应商需在5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及安装调试并达到使用标准。
5.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 | 采购内容 | 类别 | 需求数量及单位 | 部署位置/使用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不含税,万元 | 含税,万元 | 不含税,万元 | 含税,万元 | |||||
一 | 便携式发卡机 | 固定资产 | 15台 | 社保卡制发卡网点 | 3.76 | 4.25 | 56.416 | 63.75 |
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及分项控制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法律与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112号单位农业银行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唐晓帆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