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人防采购及安装工程
金额
394.0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120210006
预算金额394.09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前海人才乐居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倪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工0755-666357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15
公告正文
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人防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912021000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人防采购及安装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9120210006003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06月08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15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10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本工程定标方法为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即以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为准。由于申报系统中无“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选项,现将本工程招标公告定标方法修改为更接近本工程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本工程实际定标方法以招标文件为准。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人才乐居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倪工 |
办公电话: | 0755-88982750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5070081502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商务中心B栋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赖工 |
办公电话: | 0755-66635711 |
标段编号: | 44039120210006003001 | ||
标段名称: | 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人防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6-15 18:00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招标部分估价: | 394.097369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 1、人防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进排风口的防爆波悬板活门、防爆地漏、排气活门、测压装置、封堵板、密闭套管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完成人防工程各项安装、调试与质量检验,并主持完成与人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协调工作。 2、负责保证通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3、总包与人防单位对于地下室人防工程工作界面划分: (1)人防图纸中的各类防护密闭门、封堵板、密闭门的小五金、预埋件、锚固及其它一切所需的配件和附件的供货及安装;进排风口的防爆波活门的供货及安装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2)人防给排水图纸中的防爆地漏(不含预埋管)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3)战时人防区域水、电、暖通、通信专业设备及其管线(如:人防配电箱含箱及其出线、设备、明管、电线电缆等,战时水箱、战时水泵及其管道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4)总包范围已含:平战结合部分、人防报警间(配电箱、开关、灯具、管线)、人防配电箱接驳电源(不含箱)、预留预埋、套管、防火封堵。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为《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目录的公告》(粤人防【2019】71 号)目录中的单位(若截标前有新公示的单位目录,则以最新的文件内容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序号 | 文件名 |
1 | 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pdf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pdf |
温馨提示: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 8、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电子平台(http://zjj.sz.gov.cn/jsjd/web/index)。对相关异议或者投诉的受理,以及答复或者处理决定的告知和公开,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异议和投诉处理的往来资料均在电子平台永久保存。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电子平台提出异议或者投诉,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函和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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