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雯010-59963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燕山石化化工系统在线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分析小屋2套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山石化化工系统在线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分析小屋2套招标(WZ20231115-3809-1462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析小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分析小屋\3000×3000×2700 304 防爆型 预处理+空调
2.00

包1-分析小屋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在线分析小屋配置要求:在线分析小屋必须配置防爆照明、防爆电气系统、防爆空调、防爆风机、可编程控制器(PLC)及报警系统、钢瓶支架、简易钢瓶间、遮阳棚、标识等,及仪表运行所必须的气体钢瓶(每个在线分析小屋配置1套防爆型钢瓶气体自动切换单元等); 在线分析小屋所有室内外防爆开关箱、防爆接线箱等电气设备设施防爆等级必须符合Ex d IICT4要求;预处理系统包括冷凝除液器、排液罐、过滤器、压力表、流量计、流路切换组件、蒸汽伴热及防爆电伴热系统等;在线分析小屋配置防爆排风机和防爆冷暖空调系统和防爆电暖气,防爆等级符合Ex d IICT4要求;配置设置手动启动开关的防爆排风机,通风量满足EEMUA 138 规范要求;每个在线分析小屋配置2台防爆冷暖空调;每个在线分析小屋配置不少于4套防爆型顶装1200毫米双管式荧光灯,总照度大于375勒克斯,其中1个为应急照明;在线分析小屋内配置气体检测器(2个氧含量、2个可燃、2个氢气检测器等)、安全检测报警系统、防爆报警系统控制箱,在线分析小屋内、外设置声光报警器,气体检测器的报警信号通过可编程控制器(PLC)实现报警联锁功能(附书面承诺)。
    3.1.7 在线分析小屋整体要求:3、每个在线分析小屋配置两个304SS 不锈钢材质非折叠结构门,门尺寸为900毫米(宽)*2000毫米(高);配置500毫米×500毫米丝网抗碎双层防爆玻璃观察窗;配置门锁、门闩、阻尼限位闭门器、推杆式逃生锁、不锈钢铰链等;在线分析小屋及预处理系统中的管阀件、过滤器、Tube管、压力表、防爆电气产品、可编程控制器、报警器、流量计等组件必须为国内外优质品牌(附书面承诺)。
    3.1.8 在线分析小屋整体要求:2、在线分析小屋地板为防腐蚀防静电处理后6mm厚花纹铝合金板并铺盖防静电胶皮;在线分析小屋底座为20#槽钢焊接,并涂覆防锈漆层;在线分析小屋墙壁和屋顶均采用保温阻燃型材料,墙壁厚度不少于为104毫米,墙壁内阻型燃型保温材料厚度不少于100毫米; 在线分析小屋内外电子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在线分析小屋本体外设置有电气总接地端子,接地线线径不小于 4毫米,接地电阻不大于 4欧姆;(附书面承诺)
    3.1.9 在线分析小屋整体要求:1、在线分析小屋为预制成型封闭式永久性304SS不锈钢结构构筑物,结构应为Π型保温板、夹层型、型钢焊接框架式结构,内支撑的角钢、槽钢为碳钢材质,必须进行热浸锌防腐处理,尺寸为3.0米(长)x3.0米(宽)x2.8米(高),配置不少于4个起重吊耳; 在线分析小屋外墙、内墙、屋顶均采用厚度不少于2毫米304SS不锈钢板;屋顶为不锈钢本色,内墙应为不锈钢本色;(附书面承诺)
    3.1.10 安装和调试过程无需用户提供其他附件材料;现场指导人员不少于5人,72小时内完成在线分析小屋的安装、调试及4台在线工业色谱仪表投用工作;在线分析小屋发生故障时4小时内必须响应,确需上门时专业服务人员24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附书面承诺)。
    3.1.11 2020至2023年度,在线分析小屋应用不少于20套(台)(附销售合同)。
    3.1.12 2套(台)在线分析小屋和4套(台)预处理系统(附供货清单)。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10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岗南路1号
地 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 编:
100085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
边江
联 系 人:
肖雯
电 话:
010-80342004
电 话:
010-59963357
电子邮件:
bianjiang.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iaow@sinopec.com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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