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24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茅箭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茅箭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茅箭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16: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 ||
预算金额 | ¥45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佳丽、郭栋、廖海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7272618 | ||
采购单位 | 茅箭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086896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87272618 |
茅箭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茅箭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10f8fa9f7d9018fc766c0391fa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茅箭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454.0(万元)
6、最高限价:449.829375(万元)
7、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449.829375万元,其中01包中药配方颗粒:77万元/年,02包化学发光等类:153.744万元,03包生化等类:109.6557万元,04包免疫等类:109.42967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包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茅箭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 4个包,其中01包为中药配方颗粒类,02-04包为检验试剂类,具体内容见下表。采购清单、配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质保期: 01包: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且投标人按医院规定。配送药品距失效期必须1年及以上。02-04包:不得提供临有效期六个月内的产品(正常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除外),有效期核定为半年的,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保证采购人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否则超过有效期的产品由投标人无偿调换成有效期内的产品。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01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送采购计划后,一般药品3天内送达,急救药品应保证在12小时内送达,急需药品应保证在48小时内送达。实际供货时无论批量、还是零星,都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 02-04包:交货期:按每月需求计划配送,7天内到货,急需试剂当天送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02包-04包:(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2)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检验试剂类的,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及冷链运输条件(所投产品为生物制剂的)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以上所称投标人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投标人投标系统;5.投标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6.以上所称投标人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投标人客户端。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投标人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加密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开评标系统”上公开进行开标(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开评标系统”,选择所投项目及标段(包)进行签到,并保持实时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开始解密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因“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茅箭区人民医院茅箭区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6号
联系方式:13508689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佳丽、郭栋、廖海艳
电 话:027-8727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