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遵化市农村全时段集中供水保障工程勘察(测)设计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遵化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孙冬红0315-25133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莱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美霞0315-23360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遵化市农村全时段集中供水保障工程
勘察(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化市农村全时段集中供水保障工程 已由 遵化市行政审批局 以 遵审投资审字( 2023)9号文件2212-130281-89-05-64256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遵化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和乡村自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76.45%:23.55% , 招 标 人 为 遵化市水利局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测) 设计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遵化市马兰峪镇、建明镇等25个乡镇,最终地点确定以实际情况为准。
2.2建设规模:遵化市农村全时段集中供水保障工程包括三个方面,其中主要包括三项内容:1、新建供水工程, 涉及 7个乡镇43个村的3.1万人。 主要针对未安装自来水村庄实施新建供水工程,包括新建供水井 43眼、供水管网约794.4km及配套附属设施;2、供水改造工程, 涉及 17个乡镇54个村5.49万人。 主要针对未实现全时段供水村庄进行供水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改造供水井 19眼、改造供水管网约1000km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3、智能水表安装工程, 涉及 25个乡镇480个村的50.9万人。 主要针对 480个村的计量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安装智能水表约143845 块,最终以批准为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工作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告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根据招标人要求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图审工作;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勘察(测)设计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河北省现行行业标准要求。
2.5招标范围:勘察(测)服务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调查、工程测量、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水资源及出水量和工程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等;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设计文件、概算、施工所需的图纸、施工预算、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施工配合(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各阶段所涉及的相关专项、要件的设计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相关的设计服务 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
①勘察(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或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括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或引调水)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测)设计能力。
3.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不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的联合惩戒对象,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要求(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3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投标注意事项(不在评审时作为资格审查仅在招标公告中作为提示内容):
①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已有CA或办理其他CA的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选其一的即可通用,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13832326174;CFCA:400-880-9888。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HBZF格式招标文件,投标人进入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http://www.hbidding.com)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且缴纳平台使用费。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http://www.hbidding.com) 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④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 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共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同专业资质任务的(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即应具备满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23 日 10:00 至 2023年 10 月 2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 惠招标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 、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 .2 登录 惠招标 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 惠招标 ”中“CA办理”栏目。具体事宜请咨询 惠招标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0?9998 。
5. 3 未办理录 惠招标 ( http://www.h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在 惠招标 首页进行注册。 惠招标 服务电话 400?780?9998 。
5 .4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 惠招标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5 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4 日 9时 00 分前,发送 “ 惠招标 ”平台,在此之后提交的异议,不再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11月14日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站 (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受理电话:0315-2513320,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平台、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化市水利局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州府南路 9号
邮 编: 064200
联 系 人: 孙冬红
电 话: 0315-52008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 河北莱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 路北区光明路 48-3号
邮 编: 063 0 00
联 系 人: 王美霞
电 话: 0315- 23360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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