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3-00832
预算金额83万元
招标公司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15319529198
招标代理机构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91146289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3-00832
项目名称: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 51 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6]90 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 ;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3 号)。
2.8.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 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3.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 税收缴纳证明 :2023 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023 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 债表和利润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9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通 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 、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形式。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川县北大街200号
联系方式:1531952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川县南大街53号
联系方式:09114628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1--4628923
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22日
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3-00832
项目名称: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装修工程 | 83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0,000.00 | 8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 51 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6]90 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 ;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3 号)。
2.8.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配维护及综合业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 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3.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 税收缴纳证明 :2023 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023 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 债表和利润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9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通 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 、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形式。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川县北大街200号
联系方式:1531952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川县南大街53号
联系方式:09114628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1--4628923
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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