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采编业务平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11月09日 10: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编业务平台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9日 10:59 |
预算金额 | ¥216.0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610006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岭弄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26100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采编业务平台服务
标的名称:采编业务平台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1609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目蓝云平台”提供采编策划及分发、传播分析等省级平台服务,保障莲都区融媒体中心数据安全、业务稳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609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第五点:总体要求),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融媒体技术平台须采用省级技术平台,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作为浙江省区县级融媒体中心,从2019年一直依托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国蓝云”技术平台,该技术平台具备的客户端、新闻网站等融媒平台的融合采编、维保、省广电专线、云端本地双向同步、技术配套等服务,为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日常融媒体业务提供充足且完整的技术支撑。2023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浙江省现有的省级技术平台仅有由传播大脑牵头整合后的“天目蓝云”技术平台,符合《丽水市莲都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章的第五条的第二小条规定,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北路 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胡文涛
联系电话:0578-261000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岭弄2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刘轩
监管部门电话:0578-2131236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喜尔顿丽水国际大酒店西侧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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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1.jpg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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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3.jpg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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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2.jpg (45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