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审批 以 冀水 审 【 2023】833号 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 廊坊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体勘察设计进行公开 招标 。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名称 :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 廊坊市
2.3 建设规模:
( 1 )永清安全区围堤建设:新筑围堤约 11km ,新建堤顶路约 11km ,新建穿堤涵闸 3 座。
( 2 )南前卫埝延长段:新建堤防约 1.1km ,新建堤顶路约 1.1km ,新建穿堤涵闸 1 座。
( 3 )撤退道路工程:结合现有路网新建撤退路约 8.96km ,翻建撤退 路 43.28km 。
2. 4 建设 标准 :
( 1)永清安全区围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参照防洪规划,永清安全区围堤为2级堤防。穿围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
( 2)新建南前卫埝延长段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参照5级堤防设计 。穿南前卫埝建筑物柳园排渠涵闸级别为5级。
( 3) 撤退路工程 建设参照 Ⅳ级公路标准。
2. 5 招标范围: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物探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编制等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征迁方案、工程数字化;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设计和咨询服务等。
可研审批要件及开工前审批要件办理(含相应专题报告编制、审核、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意见),要件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含相关图件、规划衔接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节地评价、踏勘论证报告、占压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林草部门意见等支撑性报告和材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安置规划专题(含压覆矿产资源、文物保护等支撑性报告和材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需要办理的要件和专题;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要件办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承担 。
2. 6 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分段分期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60 日历天内完成 对应的分期实施方案 可研阶段深度勘察工作和可研报告,可研审批要件办理满足项目要求;可研报告审批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深度勘察工作,可研报告审批后 20 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 10 日历天完成 专家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可研、初设等工作可同步推进) 。
2. 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及专业规范要求 。
2. 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三种资质 : 1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备河道整治、水库枢纽、水文设施、水土保持、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
3.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水电、水利水电)的高级工程师 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19、 20 20 、20 21 年度或成立至 20 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未被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6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参与人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4 月 20 日9:00分至202 3 年 4 月 25 日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登陆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无需网上报名,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 。
4.2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到商务标技术问题,请咨询:0316-2920630。
4.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注:投标人登录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5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水利局
地 址:廊 坊市 广阳区 金光道26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16-2380786
招标代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 董明智 联系电话: 0316-5269982
中心服务负责人:刘静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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