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主坝安全评价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GSZ-FW-24-95
二、项目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主坝安全评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主坝安全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对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主坝0+000-7+989.15段堤防进行全面安全评价,要求供应商按照《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2015)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及水文等)基础资料搜集、现场检查、检测、勘察和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工作任务,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并配合采购人直至成果通过水利厅审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道军、林廷模、涂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52-309228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63号
联系方式:0564-628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309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2-309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