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序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1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双人份) | 930 |
2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单人份) | 850 |
服务期限:一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于2024年06月28日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4年07月22日进行公开招标,截止开标时间没有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有效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经我单位组织专家论证,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属于专机专用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封闭式耗材,其他管路不可通用。至今尚没有替代的配套耗材生产厂家,该耗材可溯源准确、质量稳定。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满足血小板采集的相关要求,采集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献血者的安全,满足临床使用者对于血小板的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6号)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第11项条款“采用公开竞争的项目,投标截止后没有供应商参与竞标或者没有合格标;或者投标人只有一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家,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代替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鉴于以上原因,为了保证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的配套性和稳定性,其所需耗材建议从该设备指定供应商处采购。拟由西安元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公司提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西安元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704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322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991-2644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806
联系方式:马琴、李颖 13199858738、1869013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琴、李颖
电 话: 13199858738、1869013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