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f0123gz02qy25
预算金额276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2023年第一批非在线质检仪器购置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非在线质检仪器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CLF0123GZ02QY25
本项目共划分为 13 个标段。
招标内容:2023年第一批非在线质检仪器。
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同一标段有多项招标内容的必须兼投,只对部分投标的,该标段投标无效。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2764.9万元(含税)
2. 供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招标内容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万元)
数量
(台/套)
中标人数量
1
购置低温干燥箱1台(化学研究所)
5.75
1
1
购置防腐蚀试剂柜1台(化学研究所)
3.1
1
●购置热封强度仪1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5.55
1
购置超声波清洗器1台(广州卷烟厂)
2.1
1
购置低温药品保存柜6台(广州卷烟厂)
3.7
6
购置烘箱1台(广州卷烟厂)
2.2
1
购置千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广州卷烟厂)
0.95
1
购置百分之一电子天平4台(韶关卷烟厂)
0.8
4
2
●购置自动定容仪1台(化学研究所)
52.21
1
1
购置离心机1台(化学研究所)
39.82
1
购置纯水/超纯水一体机1台(化学研究所)
32.74
1
购置超纯水机1台(广州卷烟厂)
46
1
3
购置折光密度联用仪1台(香精香料所)
66.81
1
1
购置折光密度联用仪2台(广州卷烟厂)
66.81
2
4
●购置顶空-气质联用仪1台(梅州卷烟厂)
128.32
1
1
购置气相色谱仪1台(化学研究所)
63.72
1
购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化学研究所)
104.42
1
购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台(广州卷烟厂)
104.42
2
5
●购置三功能综合测试台3台(湛江卷烟厂)
75.22
3
1
购置三功能综合测试台1台(韶关卷烟厂)
75.22
1
购置三功能综合测试台2台(广州卷烟厂)
75.22
2
6
购置五功能综合测试台1台(韶关卷烟厂)
123.89
1
1
●购置五功能综合测试台1台(湛江卷烟厂)
123.89
1
购置四功能综合测试台1台(广州卷烟厂)
94.04
1
7
购置3D打印机1台(新型产品所)
76.46
1
1
8
购置实验型超临界萃取仪1台(化学研究所)
106.19
1
1
9
购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化学研究所)
34.51
1
1
10
购置热裂解仪1台(香精香料所)
70.8
1
1
11
购置1台水分吸附分析仪(化学研究所)
84.96
1
1
12
购置恒温恒湿箱2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19.47
2
1
购置丝束(总旦)线密度取样器1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13.92
1
●购置摩擦系数仪1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35
1
购置厚度仪1台(广州卷烟厂)
3.54
1
购置条码仪1台(广州卷烟厂)
5.84
1
购置色差仪1台(广州卷烟厂)
23.89
1
购置数显厚度表1台(韶关卷烟厂)
0.28
1
购置便携式快速水分仪1台(韶关卷烟厂)
0.71
1
购置氢气发生器1台(韶关卷烟厂)
11.5
1
购置氢气发生器2台(梅州卷烟厂)
11.5
2
购置标准光源灯箱1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6.64
1
购置标准光源灯箱1台(广州卷烟厂)
6.64
1
购置标准光源灯箱1台(梅州卷烟厂)
6.64
1
购置标准光源灯箱1台(湛江卷烟厂)
6.64
1
13
●购置卷烟包装密封度检测仪1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60.18
1
1
购置纸张透气度测定仪1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59.29
1
购置烟草数字投影仪1台(韶关卷烟厂)
38.05
1

备注:当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时,合同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为准,根据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调整情况,调整增值税税率、税额、含税价格及合同结算金额。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1.  
2.  
3.  
4.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6.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采购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投标人必须是货物的制造商或有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非制造商的,则必须取得以下(1)或(2)的合法授权材料:(1)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级代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二级代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第1标段除外)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  
3.  
4.  
5.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 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下方报名方式中有相关步骤)。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  非现场报名的,招标代理在收到本章5.3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5.4条款要求费用后发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LF0123GZ02QY25)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账号详见本章第9点)。
(一)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及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二)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填写获取文件方式时同时选择“电子文件、纸质、邮寄”,线上可采用支付宝、微信、对公转账)。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   
7.1.  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7.2. 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邮       编:510075
  联   系   人:欧女士,程女士
  电       话: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开   户   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        号: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件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1.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2.   
2.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6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4.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3.3邀请所有投标人届时参加项目的开标会。
 
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