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52310170001
预算金额124.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151613730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8-821066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31017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项目 | ||||||||||||||||||||||||||||||||||||||||||||||||||||||||||||||||||||||||||||||||||||||||||||
标段编号 | 22033207200404588020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物联汇聚模块建设项目 | ||||||||||||||||||||||||||||||||||||||||||||||||||||||||||||||||||||||||||||||||||||||||||||
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物联汇聚模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项目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2〕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物联汇聚模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徐圩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物联汇聚模块建设项目2.2招标范围:搭建物联网管理平台整体框架,满足物联终端设备接入和管理、物联数据标准化、物联数据及能力开放的要求,建立设备和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设备稳定、健康、安全运行,对园区内传感器终端设备、数字仪表系统、控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有效支撑园区数字化建设。2.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4交付使用期: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2.5项目质量要求:合格。2.6质保期:不低于3年。2.7标段划分:1个标段。2.8最高投标限价:124.5万元,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118.27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软件平台开发业绩。注:注:①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及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采购规模、合同价款、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采购合同等资料不能证明,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④分包合同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3.5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4. 评标办法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4.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4.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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