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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港闸经济开发区关于2023-2025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

入围事项的公告

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现就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招标入围+具体项目单独邀标”方式确定单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开展港闸开发区投资零星工程的施工工作。

二、投标入围的施工单位须为依法设立并取得合法资质,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符合入围相关条件,能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投标入围条件和注意事项:

1、考虑到部分项目有紧急性,要求报名单位为在南通市崇川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单位(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本次入围报名,主要实施零星工程(合同额为5万元以下),项目琐碎,报名入围单位不得以项目小、金额低拒绝实施,如遇此类情况,立即取消入围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报名。

3、项目负责人跟进项目实施全过程(含审计),除离职外,不得更换人员。如因项目负责人离职需更换人员,应满足本次公告的要求,且报港闸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审核、同意。

4、参加项目邀标以及相关会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

5、项目邀标将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取得入围资格的名单中确定每次实施单位的邀标名单。

6、本次招标入围,共有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绿化施工、水利施工、装修施工、防水施工、智能化施工、交通设施施工8个专业,每个单位只可申报一个专业,请将投标文件胶装,在首页注明申报专业,文件袋密封后在封面也注明申报专业。

7、各专业资质要求如下:

(1)建筑施工

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2)市政施工

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绿化施工

企业: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水利施工

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装修施工

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6)防水施工

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7)智能化施工

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8)交通设施施工

企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二级以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申请入围时,应提供如下资料(其中影印件指原件扫描后的彩色打印件。所有资料须胶装成册,并按下述排序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同材料间用彩页分隔。): 

1、申请入围单位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税收缴纳证明)、资质证书(绿化专业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相关网站查询截图(需包含网站地址))、在崇办公场所证明(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影印件。

注:绿化单位需额外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佐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包括相关网站查询截图(需包含网站地址))影印件。

注:绿化专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下三个提供其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证明资料;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证明资料影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声明(盖公章、法人章,格式自拟)。

6、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盖公章、法人章,格式自拟)。

7、近两年业绩证明(至少5个合同、竣工验收单)。

8、以上提供材料为影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在递交材料时备查。

五、工程费率

入围后,通过“招标入围+具体项目单独邀标”方式确定单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开展港闸开发区投资零星工程的施工工作,每个专业类别的邀标下浮率不低于:建筑施工10%、市政施工15%、绿化施工20%、水利施工15%、装修施工10%、防水施工20%、智能化施工15%、交通设施施工15%。

六、工程审计

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控制在5%以内。如经审核,审计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8%时,承包人支付全部审计费; 5%<审计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8%时,承包人、发包人各支付50%的审计费;审计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5%时,发包人支付全部审计费。核减额=初审核减额+终审核减额。

七、付款方式

单项合同竣工验收合格后,若工程无需复审,待审计部门审核,在审计金额的基础上按约定的下浮率下浮,付至下浮后金额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一次性支付;若工程需要复审,初审完成,付至初审审计金额下浮后的80%,复审完成,付至复审审计金额下浮后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八、考核条款

入围后,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满分10分,考核打分及移除入围名单细则如下:

(一)考核打分

1、入围单位自接到电话或信息通知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响应到位,否则每出现一次扣0.5分,出现第三次取消入围资格。

2、承包人中标工程后,对工程挑肥拣瘦、无故拒绝实施者,取消入围资格,不得参与下轮入围报名。

3、承包人无故推迟签订合同者,每出现一次扣0.5分,出现第三次取消入围资格。

4、承包人不按时进场,每出现一次扣0.5分,出现第三次取消入围资格。

5、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在一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审计资料,超出时限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6、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故者,取消入围资格。

7、施工过程中,如果业主或者居民发现承包人偷工减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

8、承包人不注重文明施工,破坏环境,引发群众上访投诉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9、结算资料准确,核减率不得超过10%。每超过一次,在考核中扣0.5分。核减率超过15%,出现一次即取消入围资格。

10、拉拢、贿赂发包人和审计人员的取消入围资格。

1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若出现紧急情况失联者,每出现一次,在考核中扣1分。

12、承包人无故不服从发包人施工管理者,每出现一次扣1分,出现第二次取消入围资格。

13、因施工工艺、材料不符合要求,而产生质量问题,承包人有义务重新维修,并予以警告、每出现一次扣1分,出现第二次取消入围资格。

14、开具虚假发票的取消入围资格。

(二)根据考核分数取消入围资格的有两种办法:

1、考核分数小于等于8分后,取消承包人入围资格。

2、经其他会议决定,明确取消入围资格的。

九、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以到港闸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入围,经资料审核通过后,可以参与港闸经济开发区零星工程施工邀标。

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无法满足前述有关条款要求的,以及未能提供原件审查的或存在提交虚假资料等情况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十、申请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8月28日- 2023年9月8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9:3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提交地点: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港路118号)前楼405办公室。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85609562 。

十一、本次入围有效期拟从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具体以实际为准。港闸经济开发区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每2年组织一次。

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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